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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给朋友,没约定利息,起诉时还能要吗?

来源:北京张雷律师 浏览次数:69次 发布时间:2021-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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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李某因做生意向林某借款10万元,双方立下借款字据:“李某向林某借款10万元,2年之内归还林某。”双方未有其他约定。李某按期还款时,林某要求李某支付利息,李某以当初没有约定利息而拒绝支付。那么,林某要求李某支付利息的请求法院会支持吗?
  律师解析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本案中,李某按照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按期偿还欠款,而林某要求其支付利息,由于事先并未约定,所以得不到法律的支持,李某不需要向林某支付利息。
  法条链接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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