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优目录:乐信分类目录网 » 资讯 » 社会焦点 » 社会关注 » 文章详细

继承人伪造遗嘱的,还有继承权吗?

来源:北京张雷律师 浏览次数:67次 发布时间:2021-09-28

打官司找张雷律师 张雷律师 普法天天讲 北京张雷律师 

典型案例

  李某有两个儿子,分别是大李和小李。因为小李是个残疾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所以李某立下了一份遗嘱,把他的大部分财产都给了小李。
  最近,李某因病突然去世,这份遗嘱落到了大李手中,大李见了遗嘱后认为自己吃了亏,就伪造了一份遗嘱,根据伪造的遗嘱,他将继承4/5的遗产。
  如果按照这份遗嘱,小李今后的生活将陷入困境。但是,在分割遗产时这份伪造的遗嘱被识破,大李见此不得不交出李某所立的遗嘱。
  大家都说大李伪造遗嘱,丧失了继承权,大李却说他的行为没有造成后果,所以,还应有继承遗产的权利。那么,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解析
  根据《继承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y:季管受奎攣承权。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在本案中,小李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大李伪造的遗嘱将使小李今后的生活陷入困境,因此,大李伪造遗嘱的情节严重,依法应丧失继承权。
  法条链接
  《继承法》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相关文章

最新收录

访问链接已失效 广而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