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俊慧
“十余省市、300多人涉案、涉嫌赌资累计1000余万元”。
日前,浙江台州警方披露了一起刚破获的“微信抢红包涉嫌网络赌博案”。该案所涉地域之广、人员之多、金额之大,应该让很多人都大跌眼镜。
据媒体报道,记者从浙江台州警方获悉,当地警方经过近一个月的缜密侦查,成功破获杨某等人“微信代发红包”形式的特大赌博案件,涉及北京、上海、广东、河南、江苏、福建等十余个省、市,甚至还有国外几个城市,涉案人员300余人,涉嫌赌资累计1000余万元。目前,已有7名嫌犯被台州警方刑事拘留,其中6人为台州人。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微信抢红包涉嫌赌博首次见诸报端。早在今年5月份,就有媒体披露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微信群抢红包设置网络赌局,诱使一些不知情的网友参与抢红包,最后陷入赌博“迷途”。
如今,眼见微信抢红包涉赌问题愈演愈烈,但是,似乎一直未曾看到微信官方出台专门措施或机制予以应对或堵截,那么,微信官方到底何时会“亡羊补牢”呢?
“微信红包赌博”场景特定
不论是台州警方最近破获的微信红包赌博案,还是此前媒体揭秘的微信抢红包赌博玩法,不法分子使用微信红包从事网络赌博的场景非常特定化。
首先,微信红包涉赌中下注、开盘等必须在微信群中实施。简单说,离开了微信群,微信红包也就摆脱了沦为网络赌博赌具的风险,而从监管或风险提示的角度来看,针对在微信群中的红包发放行为,帮助网民或用户远离赌博的切入点也恰在微信群聊中。
其次,微信红包涉赌一般都以“拼手气红包”为依托或赌具。众所周知,微信红包分为两种,一种固定金额红包(即“普通红包”),一种是随机金额红包(即“拼手气红包”)。
事实上,不论是接龙方式的赌博,还是以特定红包尾数猜大小、单双或者数字,都必须玩家或庄家每局发出一个“拼手气红包”,那么,从监管或风险提示的角度看,凡是涉及在微信群中发放拼手气红包的,可及时发出提示,提醒网民或用户避免陷入“网络赌博”。
“微信红包赌博”迷惑性强
早在今年春节复工后,笔者就曾结合春节期间火爆的微信抢红包游戏,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沦为“赌具”的问题,专门撰文予以分析和解读。也恰是因为如此,笔者接到为数众多的来自不慎陷入微信红包赌博或赌局的网民和用户咨询。
而这些网民或用户咨询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三点“损失不小,但不确认自己参与的抢红包活动是否涉赌”、“感觉自己陷入了微信红包赌博但不知如何举报”以及“参与微信红包赌博损失的钱如何追回”等。
由此可见,1)普通网民或用户,普遍缺乏对“抢红包游戏”与“网络赌博”的区分能力;2)普通网民或用户,普遍未感知到或找到微信官方设置的“红包群赌博”活“网络赌博”举报入口;3)普通网民或用户,在参与微信群抢红包或不慎陷入赌局时,未获得微信官方的充分安全或风险提示。
事实上,由于微信群拼手气红包本身就有随机性,使得抢红包本身具有较强的娱乐性和刺激性,而这种娱乐和刺激恰恰又成为不法分子藉此实施网络赌博的铺垫。
此外,由于微信红包本身并不违法,也使得很多普通网民或用户,很难快速将正常的微信抢红包游戏和微信红包赌博相区别,进而使得微信红包赌博具有非常大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微信官方何时“亡羊补牢”?
诚如前述,微信红包赌博具有场景特定、形式特定以及迷惑性等特点,随着越来越多的不法分子把微信红包当作赌具在微信群内开设赌场或赌局,微信官方对此不能一再漠视或不予关注。
事实上,不论在QQ或微信聊天中,腾讯此前已经有一套安全提示机制,比如当在聊天过程中,内容涉及到特定关键词时(比如“银行”),QQ或微信会在聊天框中会弹出“安全提示:如果聊天中有提及财产,请一定先核实好友身份。可先通过语音和视频对话确认”的文字提示。
而对于如今愈演愈烈的“微信红包赌博”问题,微信官方也应该尽早从多个角度切入,帮助网民或用户,降低陷入微信红包赌博的风险。
首先,建立安全提示机制。鉴于微信红包赌博必须依托微信群和拼手气红包,那么,微信官方完全可以在微信群聊中涉及拼手气红包发放时,及时弹出安全提示,告知网民或用户“小心防范切勿参与网络赌博”等。
其次,设置快速举报入口。当前微信官方针对朋友圈分享的文章已经建立举报机制,而对于不法分子在微信群中利用微信红包从事网络赌博活动,却没有设置任何快速举报入口,这使得很多受害网民无法及时挽回损失,也不利于阻拦更多网民或用户参与赌博。
微信官方可考虑在微信群中或微信账号内设置快速的网络赌博举报入口,方便网民快速上传微信群及网络赌博发起者的账号截图等信息。
其三,及时对接网监部门。针对网民或用户的对不法分子利用微信红包从事网络赌博的举报,及时将相关线索提交给相应的网监部门予以处理。
对于明显属于网络赌博的微信账号的微信支付功能予以短时冻结或限制提现等,避免涉赌资金被快速转移,换句话说,微信官方有责任健全安全或防范机制不应让微信红包沦为网络赌博的“赌具”,也不应让微信支付或体现成为非法赌资转移或体现的通道。
已有“亡羊”,微信就该及时“补牢”。而不能仅仅以官方“不知情”或“未参与”,就对不法分子利用微信红包从事赌博活动以及网民误入赌局遭受损失等予以“视而不见”。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长期关注互联网、知识产权及电子商务等相关政策、法律及监管问题。邮箱:lijunhui0602#163.com,微信号:lijunhui0602,微信公号:lijunhui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