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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怀疑女友与姐夫有暧昧关系,男子多次无理取闹,致女友不堪其扰,欲与之分手。男子恼羞成怒,迁怒于女友姐夫,竟携带汽油及打火机,窜至女友姐夫居住的浮子筏船上,欲放火以泄愤。昨天,记者从启东市检察院获悉,男子邵某因涉嫌放火罪已被批准逮捕。
现年39岁的邵某,经人介绍于2014年认识了同在启东打工的女子刘某,两人很快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随着交往的深入,邵某发现自己的女友平日里与其姐夫交往密切,于是他单方面认定,这两人一定是背着自己“勾搭”上了。为此,邵某多次质问刘某,两人开始矛盾不断。刘某不堪其扰,不愿再与邵某继续相处。今年7月4日,刘某带着自己的行李悄悄离开了邵某的租住地,搬到了姐姐、姐夫住的浮子筏船上。当晚8时许,邵某得知刘某不愿回家住,认为这一定又是刘某姐夫在背后“搞鬼”,便找到刘某姐夫的浮子筏船上。当看到舱内刘某与其姐姐、姐夫3人后,邵某怒火中烧,提起船尾的钢瓶向舱内施放液化气,扬言让3人都死在里边。船内3人见状立即逃出并报警,民警到现场后,将邵某劝离现场。回到自己租住地后,原本心情已稍稍平复的邵某发现刘某的东西已一搬而空,怒不可遏。见恋情难以挽回,当晚11时许,失去理智的邵某携带半矿泉水瓶的汽油及两个打火机,再次窜至刘某姐夫的浮子筏船上,将汽油全部泼洒到船舱内,扬言要烧死他们3人,并拿出打火机欲点火,被刘某一把夺走。此后,邵某又拿出另一个打火机欲点火,被刘某及其姐姐推至船头并抱住。由于民警出警迅速,邵某被及时控制。
检方认为,该浮子筏周边停靠着多艘船只,一旦浮子筏被点燃,后果不堪设想。邵某的行为危害的是不特定对象,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检方以涉嫌放火罪将邵某批准逮捕。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