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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资讯】你知道P2P网贷为何会缺席3·15晚会吗?

来源:网络搜索 浏览次数:391次 发布时间:2015-07-09

  3.15晚会之前,就有消息透露P2P成晚会投诉热点。但直到3.15晚会之后我们才发现P2P“榜上无名”。业内对此猜测不断。但是,刚“幸免”3.15的P2P平台,却迎来银监会的严苛监管细则。据传,P2P的监管已形成具体的条文,或带来3000万的门槛和10倍杠杆的限制,听此一闻,市场反应尤为激烈,门槛过高让中小型P2P网贷平台一片哀鸿。门槛究竟是多少?杠杆限制怎样才合理?监管究竟是从严还是从宽?3.15呼声最高的p2p为何缺席?这一连串一闻,一一为你解读。


  解读1:3000万门槛?10倍杠杆率?可能只是唬人


  近日盛传“银监会普惠金融部拿出了一份较为完整的P2P监管文件”,速度是快了点,但并不足以大惊小怪,毕竟这是早晚的事。让业界瞠目结舌的无外乎两个关键点“3000万门槛”和“10倍杠杆率”,一时间P2P行业“炸开了锅”。


  对于3000万元的准入门槛,当天参与会议的人士现场提出希望能够降到1000万元左右。而最让人议论的则是“10倍杠杆率”,目前规模较大的平台几乎均不符合这条规定。这样算来,P2P的监管准则不是来促进行业发展,而是来让行业关门?


  各位业界人士稍安勿躁,相关知情人士还说了,P2P监管政策文件还只是处于征求意见的阶段,诸多条款并未最终确定。所谓3000万门槛和10倍杠杆率都只是在会上抛出的观点,或许只是监管层抛砖引玉,吓唬吓唬人。


  解读2:监管政策或上半年出台,千万级大单时代将告别


  消息透露,银监会普惠金融部目前已经拿出了一份较为完整的P2P监管文件。在各界积极呼吁P2P监管政策出台的情况下,预计上半年推出的可能性较大。


  此外,在透露的P2P监管文件还明确要求P2P平台上的融资项目标的要一一对应,不允许“拆标”,不能开展债权转让,并且,对单笔融资项目额度还将设置上限要求。


  一位接近银监会的知情人士说,“如果禁止了‘拆标’又相应设置项目额度上限,那么就是在强调P2P平台的小额融资功能。”这意味着,P2P机构“接手”千万级融资项目大单的时代将终结,转而导向小额借贷平台之路。


  解读3: 监管方式亟待数据化和互联网化


  除了出台管理条例和监管细则外,如何管理全国数千家P2P平台也是横在银监会面前的一道难题。透露的信息来看,P2P行业的监管方式将以行业自律为主,具体的监管职能则下放到各个省级部门,如地方金融办或银监局。这个监管方式就与此前的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管类似。


  业界人士对此表示了担忧,如果P2P也按照融资担保机构和小贷公司的监管方式,未来可能也会面临这两个行业的发展困境。因为从中央到地方,相对于数千家P2P机构而言,监管部门的人手实在有限。


  业界人士要求,由于P2P平台的交易和数据都在网上,所以对其监管可以有所创新,更加数据化、互联网化。否则,很难依靠人为力量来监管全国数千家P2P理财平台。


  解读4:“互联网+”在3.15救了P2P,加快监管出台


  外界普遍认为P2P网贷行业仍将成为打假的重灾区,在万众瞩目之下,央视3.15晚会竟对P2P网贷只字未提,让业内人士惊呆了。此次3.15未涉及P2P行业绝非偶然,而是与政府对互联网金融持包容和支持的态度息息相关。


  互联网金融作为“互联网+”的一种创新形式。有专家指出,P2P网络借贷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业态之一,尽管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但是它的发展才刚刚开始,应予其充分的发展空间,让传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相互补充,协调发展。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的郭田勇主任就曾表示“当前存在金融压抑,这也成就了互联网金融。”再结合此次两会的普遍观点,政府对于互联网金融对于传统金融业的有效补充作用已经比较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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