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崎茂作
中国网8月12日讯 国家档案局今日在其网站公布了日本侵华战犯野崎茂作的自供,其中提到,其在1931年-1935年间,逮捕并枪毙数十名抗日战士。
据野崎茂作1954年8月笔供,他1898年9月出生,日本静冈县人。1931年起到中国东北参加侵华战争,曾任奉天日本宪兵队兵工厂分队曹长,怀德县警务科科长等职。1946年1月15日被逮捕。
重要罪行有:
1931年10月—12月,带领部下先后3次逮捕“15名张学良军兵士,命部下井上军曹拷问,于12月25日” “用手枪枪毙”。
1932年8月,率部下在奉天将张海鹏部下军士5名在拷问后用手枪枪毙。
1932年12月,率宪兵在庄河县逮捕并拷问邓铁梅抗日武装士兵18名,“在庄河县城北500米的沙滩上,指挥宪兵15名,把该18名排成一列横队,用马枪枪毙”。
1932年12月,率宪兵在大孤山西方的村落里逮捕抗日人员、共产党员5人,拷问后枪杀。
1933年2月,任新京宪兵队吉林宪兵分队班长、宪兵曹长时,率部下将刘东波部下5名带到吉林市外西南方2公里处枪杀。
1935年6月,在奉天日本宪兵队附属地分队时,在密山县报告抓到李杜部抗日战士12人,接上司命令后全部枪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