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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金制物业合同”可以解决“相对较低物业费和享受较高物业服务质量

来源:北京张雷律师 浏览次数:106次 发布时间: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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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自治”和“酬金制物业合同”可以解决“相对较低物业费和享受较高物业服务质量”这一矛盾 

第一,业主自治确立了物业区域的管理权主体,可以更好的实现对物业区域的有效管理,以及对物业服务质量的监督――这是可以提高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人的“服务态度”,摆正双方基本位置的最基本的条件。
第二,酬金制下,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属于全体业主,除去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基本管理成本和税金,均应用于物业区域的管理与维护。这有效保证了物业服务费的效用最大化,切实保护了全体业主的利益。
第三,通过确立物业选聘的市场化机制,以及酬金制物业服务合同,可以在各个方面引入比价机制,将所有的管理成本和维护成本最优化。同时,防止了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下,欠缴物业费与物业维护投入不充分之间基本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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