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29 日,现代快报记者报道了南京六旬大叔李某为要两套拆迁房,将自己年过九旬的父亲起诉至法庭一事。10 月 30 日上午,该案在栖霞区人民法院栖霞法庭开庭审理。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九旬老父坐在被告席上,未与坐在对面原告席上的大儿子对视过,全程没说一句话。
老宅新盖又拆迁,分得九套房老人只得一套?
2002 年以前,李大爷住在南京市栖霞区某村,膝下有三儿两女。原来的老宅盖有三间瓦房,本来是打算留给三个儿子结婚用的,可后来只有老大李某一家留下来与老人一起居住。2002 年,李某把老宅推掉,新盖成楼房,为了能多盖点面积,李某把李大爷的户口迁到了新房里。几年后,李某为新房办理了产权证,自此以后他认为房子就属于他了。2013 年,房子拆迁后分成了 9 套安置房。李大爷告诉记者," 当时我也不懂拆迁的事情,就随儿子一人折腾。后来他告诉我,有一套安置房属于我。"
△李某的起诉状
同年 12 月 29 日,办妥拆迁事宜后,李某将李大爷和两个弟弟叫到一起,告诉他们李大爷分得了一套拆迁安置房,价值约 29 万,剩下还有部分现金,总共 50 万,几人当场签定了一份补偿款分配协议,写明:父亲拆迁费额定 50 万元,由兄弟三人均分(含一套房子的房款在内),剩余款由老大李某所得。可现代快报记者从当年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看到,属于李大爷的拆迁补偿款为 609998 元。
老人实际分得两套安置房
为何协议中李大爷本应得到拆迁款约 61 万元,可李某却说是 50 万呢?另外,李大爷究竟分得了两套房还是一套呢?李大爷的小儿子告诉记者,起初大家都不知道李大爷实际分到多少拆迁款,因为事情都是老大李某一手操办。可到了 2018 年,有关部门通知李大爷去选房的时候,大家才发现李大爷实际分得了一大一小两套安置房,总价值 61 万。也就是说,李某当年称父亲只分到一套房子,隐瞒了另一套。
△拆迁安置协议书
2018 年上午 10 点,年过 9 旬的李大爷在家人的搀扶下,坐在了被告席上。李某的代理律师阐述了诉讼请求,他们希望法庭判令解除李某与李大爷之间的赠与合同,并判令两套本属于李大爷的拆迁安置房归李某所有。
双方律师激辩,当事父子无交流
李某的代理律师在庭上称,两套安置房应为李某所有。拆迁前的房子中,属于李大爷的那部分面积是李某赠与的。后来他们一家签署的补偿款分配协议中写明,李大爷应将其得到的大套房子外加 29 万(50 万减去房款)的补偿款平均分配给兄弟三人,剩余款项和小套房子应由李某所得。可李某并未按照协议约定,声明要将两套房子都分给小儿子。双方之间是赠与合同关系,是附义务的赠与,可在李大爷拒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李某有权撤销赠与。
李大爷的辩护人,江苏同大律师事务所李小亮律师认为,对方所称的 " 附义务的赠与 " 根本不存在。当时他们一家签署的补偿款分配协议,涉及的仅是关于拆迁补偿的处理问题,并没有提到什么赠与,而且附义务的赠与内容也不涉及房子的问题。两套拆迁房是用李大爷的身份办来的,跟李某没有一点关系。
现代快报记者在庭审时看到,李大爷坐在被告席上,眼神游离,很少看向坐在原告席上的儿子,老人全程没说过一句话,更不要说和儿子交流。而李某似乎也不愿与李大爷对视,他要么与律师一起看材料,要么望向法官。
法庭并未当庭宣判。
此前报道:为了两套拆迁房,儿子将 90 岁父亲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