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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罗湖区小一网上预申请系统lhjjk.sz.edu.cn/visitlhgbxyjz

来源:网络推荐 浏览次数:1166次 发布时间:2018-04-27

2018罗湖区小一网上预申请系统http://lhjjk.sz.edu.cn/visitlhgbxyjz网上预报名时间:为4月23日上午9:00 至5月2日24:00。请务必在此期间完成小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申请期过后将关闭系统。


  2、必须确保所填报申请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以免影响资格审核和学区积分的结果,以及学位安排。


  3、学校验证时间:5月5日-7日。请在此期间到申请学校(地段公办学校)提交申请材料。已在网上申请,学校初审不合格的,家长可于5月9日向学校补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4、公布录取结果:录取结果将于6月29日对外公布,家长可在学校门口公告栏或直接登录招生系统家长端查看录取结果。


  5、为了能快捷完成住房住址的填报,建议家长提前查询好住房的房屋编码(25位),用房屋编码查询选择房屋住址信息。


  6、网上申请先后不影响学位申请受理和录取,建议避开报名的高峰期。


     7、罗湖区星园学校(特殊学校)招生电话:18823436864(孔老师、陈老师)。
网上申请时间:  4月23日—5月2日。


■  提交申请材料: 5月5日—7日。


■  公布新生名单:  6月29日。


 


一、招生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2012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在罗湖区合法居住,有学习能力,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罗湖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注: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凡201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不属今年入学对象,不予注册学籍。因此,学校不受理不足龄儿童的入学申请。


二、申请条件及需交验的证明材料(验原件,不用交复印件)  


重要提醒:家长务必提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或完善计生信息,招生系统将直接与计生管理系统联网比对,根据申请儿童父母的计生状况计算积分。


(一)深圳户籍儿童


1.儿童出生证、适龄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


2.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3. 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


(二)非深户籍儿童


根据《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 号)规定:


1.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


3.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


5.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


连续满 1 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三)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现役军人子女享受军人子女入学优惠待遇。申请小学和初中学位的现役军人子女,请家长带上户口本、军人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明等资料到深圳警备区政治工作处登记备案。联系电话:22389035。


(四)台湾籍儿童


1.区教育局出具的《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凭《台胞证》到教育局教育一科办理》;


2.申请学生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五)住房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要求及说明


1.已办理房改手续的住房、购买的保障性住房、特区原居民手续齐全的(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的,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开具相应证明)自有住房可视为住宅类商品房。


2.申请学位的房产,父母或监护人必须拥有≥51%的产权。


3.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分别提供下列材料及与房屋地址相符的《内地居民采集表》,按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①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附付款凭证);②集资房出具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③自建房提供“二证一书”或股份公司(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④商务公寓提供住房产权证明及在本市没有其他住宅类房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即无房证明)。


4.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适龄儿童及父母须和祖辈在同一个户口本,同时提供显示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及与居住地址相符的《内地居民采集表》。


5.单位职工(集体)宿舍。父母应为该单位正式员工,住房属所在单位所有。申请人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父母(或监护人)与所在单位的工作关系证明和显示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及与居住地址相符的《内地居民采集表》,按租房(蓝本)处理。不予积分。


6.2018年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申请者应先在现住址地段学校申请,住址变动后再申请转学插班;8月31日前能入伙的,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7.《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租赁用途必须为“住宅”或“商住两用”。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 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均为有效的租房凭证。同时提供显示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和与居住地址相符的《内地居民采集表》。


8.租住城中村、村民房、自建房、军产房和其他特殊房产,无法办理正式《房屋租赁凭证》(红色封面)的,应到租赁管理部门开具《房屋租赁信息》(蓝色封面)证明。不予积分。


9.计算租房起始时间以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或《房屋租赁信息》发证日期为准,截止至2018年4月30日满一年。同一地段前后连续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租住时间原则上应跨越2018年9月30日。在同一套出租房内有多户居住者,地段学校只接受其中一户的学位申请。


10.《内地居民采集表》由社区工作站出具;《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可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管理部查询打印(地址:罗湖区爱国路3046号惠民大厦)。


三、学位安排原则和办法


(一)按学区地段免试就近入学。单校划片学校按各校划定的地段范围招生;多校划片的大学区按大学区范围招生。民办学校招生范围为罗湖区。


(二)符合条件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按积分高低安排学位。


(三)部分区域实行大学区和共享学区招生。


1.大学区:


(1)下列学校(区域)按原大学区招生。“大望—梧桐”大学区(梧桐小学、大望学校)。“桂园—笋岗”大学区(百草园小学、桂园小学、红桂小学、笋岗小学4所学校组成);“滨河—罗湖”大学区(滨河小学、罗湖小学组成);“布心—翠茵”大学区(布心小学、东晓小学、淘金山小学、东昌小学、松泉中学小学部、水田小学、华丽小学、翠茵小学组成)。


(2)靖轩小学划入“莲塘—罗芳”大学区。该大学区由莲南小学、仙桐实验学校、仙桐实验学校莲塘校区、安芳小学、罗芳小学、新秀小学、靖轩小学7所学校(含校区)组成。


2.共享学区:怡景小学、景贝小学、向西小学、区教科院附属学校小学部(新开办九年一贯制)为共享学区(共享范围和申请办法见“申请时间和办法”)。


(四)采取“类别+积分,类别优先,后取积分”招生方法,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录取。先按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住房性质划分学位申请类别,再按申请儿童(或监护人)的户籍、居住、社会保险时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计生等状况计算积分及加分。录取时,将视全区学位总数划定最低入学控制类别/积分线,按照申请儿童的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由招生电脑系统排位录取。同类别如果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积分只在同一类别的申请人之间比较,不同申请类别不比较积分。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如下:


1. 分类方法。招生系统根据申请人填报的户籍、住房性质等情况自动给出申请类别,共分A、B、C、D、E、F六类。学校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学位申请材料和比对审核结果,确认学位申请类别。


2. 积分方法。先按不同的类别给予基础分,然后根据申请人的户籍、居住、社保、计生等不同情况计算积分和加分。家长网上填报入学申请信息后,招生系统根据申请儿童及监护人填报的相关申请信息,自动给出该申请儿童的初始积分。学校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学位申请材料和比对审核结果,确认该申请儿童的类别/积分。


(1)深圳户籍学生:①父母的学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的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积3分。特殊房产不积分。②租房的按《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时间,每满一个月积2分。租住商务公寓或特殊房产,提供《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不积分。


(2)非深圳户籍儿童: 按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时间,每满一个月积1分。积分按二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补交不计),如果参保时间不一致,则按参保时间较短险种计算。只有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符合申请条件。


(3)加分项目:①独生子女加60分;二孩加40分;政策外出生但已接受处理加10分。②非深圳户籍儿童父母为深圳户籍或双方有居住证(或一方为深户、一方有居住证)加20分。③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地段,申请原地段学校的A、B类加30分;C、D类加10分。


附:学位申请分类及积分表


类别


申请人情况


基础分


积分


加分


A类


1.学区地段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的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或原居民祖屋。


2.国家级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或海外高层次A类人才、现役军人子女,父母在学区实际居住。


100分


深圳户籍:


1、父母在学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的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积3分。自有特殊房产不积分。


2、租房的按《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时间,每满一个月积2分。租住商务公寓或特殊房产,提供《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不积分。


非深圳户籍:


按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累计缴交社保(养老+医疗)时间,每满一个月积1分。积分按二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补交不计),如果参保时间不一致,则按参保时间较短险种计算。


1、独生子女加60分;二孩加40分;政策外出生但已接受处理加10分。


2、非深圳户籍儿童父母为深圳户籍或双方有居住证加20分。


3、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地段,申请原地段学校的A、B类加30分;C、D类加10分。


B类


1.深圳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


2.享受深户待遇的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学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


90分


C类


1.学区地段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特殊房产;或住祖辈房,户口与祖辈同一户口本,有无房证明。


2.享受深户待遇的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特殊房产并实际居住。


80分


D类


1.罗湖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居住,有无房证明。


2.深圳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特殊房产并实际居住;或住祖辈房,户口与祖辈同一户口本,有无房证明。


3.非深户籍儿童(或监护人),港澳籍I类儿童父母在学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


70分


E类


1.深圳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港澳籍I类儿童父母在学区租房居住,有无房证明。


2.享受深户待遇的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居住, 有无房证明。


3.非深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特殊房产并实际居住。


4. 港澳籍II类儿童,父母在学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


65分


F类


1.非深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居住,有无房证明。


2.港澳籍I类、II类儿童,父母在学区住房为特殊房产或租房;港澳籍III类儿童在学区居住。


60分


说明:


1.“住宅类商品房”系指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


2.“原居民祖屋”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的应由股份公司证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为原居民并拥有产权。


3.居住在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非住宅用途公寓,能证明房产确属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实际居住的,按特殊房产处理。


4. 港澳籍适龄儿童,父母为深圳户籍的定为“港澳籍I类”,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定为“港澳籍II类”,父母为深圳以外内地户籍的定为“港澳籍III类”。


3.学位安排方法


国有民办学校按招生简章和核定招生计划,采取“积分+面谈”方法提前录取;公办学校视全区学位总数划定最低入学控制类别/积分线,根据申请儿童的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由招生系统自动录取。提前批没有录取的,投档至第一志愿排队录取,第一志愿没有录取的,投档至第二志愿录取,第二志愿没有录取的,由此类推。如果申请儿童的所有志愿都没有录取,签署了服从调剂安排承诺的,将根据学位余量按类别/积分顺序分流调剂。不服从调剂安排的,教育局不再安排学位。民办学校录取完招生系统符合条件的学生,还有学位的,由各学校自主招生。


适龄儿童录取到民办学校就读,符合条件的政府按小学不超过每人每年7000元,初中不超过每人每年9000元的标准给予学位补贴,就读学校学费高于补贴标准的,由家长补齐差额。


(五)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


为了科学、公平、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全区所有公办小学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一套住房一个学年内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部分学位特别紧张的学校实行学区住房学制内锁定,即小学六年内不可重复申请学位(相同父母或监护人不受影响)。


1.家长在网上申请系统录入住房信息时,只需在系统内设定的住房信息中选取,不用自己录入地址,家长选择该套住房并申请成功,该住房即被锁定。另外不同父母的儿童再以该套住房申请时,网上申请系统将拒绝申请。一套住房被锁定后,实行学区住房学制内锁定的学校小学六年后才解除锁定状态(住房是否被锁定可在“罗湖教育应用网——学位申请” 查询),其他学校一律在次年三月解锁。


2.下列学校实行学区住房学制内锁定。


深圳小学、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红岭小学、笋岗小学、翠北实验小学、锦田小学、华丽小学、翠茵小学、布心小学、东晓小学、淘金山小学、凤光小学、草埔小学、红桂小学、桂园小学、人民小学、洪湖小学、松泉中学小学部、东昌小学、水库小学、滨河小学、螺岭外国语湖贝校区、北斗小学、莲南小学、仙桐实验小学(含莲塘校区)、碧波小学。


3. 实行学区住房学制内锁定的学校,网上申请系统将进行自动记录和核对。对申请年限间隔不到,申请人的住房已被锁定(即以该住房申请入读的学生仍然在读),非深户籍申请人不能再申请公办学位,深圳户籍申请人可申请备选分流学校。分流学校在网上申请时会自动提示。


4. 为避免假租赁或出租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学位被锁定而引起矛盾和纠纷,实行学区住房学制内锁定的学校,在其地段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应由出租人(业主)签署《申请学位业主知情书》交申请学校(可在“罗湖教育应用网—学位申请”下载)。


四、 申请时间和办法


(一)网上预申请。4月23日—5月2日,家长(学生)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学位申请”栏目, 按指引进入“罗湖区2018年小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报名。


重要提示:


1. 填报志愿。分三批:①提前批。可填报1个国有民办学校志愿;②第一批。填报地段公办学校志愿(单校划片填1个,大学区和共享学区按提示填若干个);③第二批。民办学校志愿1个。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必须加填1个民办学校志愿。没有填满志愿和重复志愿的将不能保存。


2. 大学区和共享学区。


(1)大学区。申请儿童可填报学区内2—5个公办学校志愿(视学区内学校数量),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必须加填1个民办学校志愿,没有填满志愿和重复志愿的不能保存。由于莲南小学、仙桐实验小学莲塘校区、笋岗小学、滨河小学、布心小学原地段生源已严重超过学校的接收能力,五所学校(校区)不再接受大学区内其他学校地段适龄儿童申请,五所学校地段的适龄儿童可填报大学区内其他学校志愿。


(2)共享学区。怡景小学、景贝小学、向西小学、区教科院附属学校(小学部)为共享学区:①螺岭外国语实验小学(含湖贝校区)、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地段生除填报地段学校志愿外,必须加填怡景小学、景贝小学或向西小学志愿(选二个,也可以直接申请该校);②草埔小学、凤光小学地段适龄儿童(深圳户籍儿童可选报)除填报地段学校志愿外,必须加填教科院附属学校小学部志愿(也可以直接申请该校)。


(二)学校验证。小学5月5日—7日,家长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情况按《申请条件及需交验的证明材料》要求,备齐学位申请的有关证明原件(不用带复印件),到网上预报的第一志愿地段公办学校验核申请材料。所有材料只需交验原件(学校验核后扫描上传至招生系统供有关部门审核),初审合格的领取学位申请回执。


注:


①大学区、共享学区和填报了提前批国有民办学校志愿的申请儿童到第一志愿公办学校验证。


②已在网上申请,申请材料初审不合格的,家长可于5月9日向学校补交材料,超过时间学校不再受理。


(三)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招生系统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申请信息比对验核。验核完成后,申请人可进入招生系统查看比对验核结果。


(四)学位安排。


1.第一阶段(6月20日前)。提前批录取:国有民办学校按招生简章和核定招生计划,采取“积分+面谈”方法提前录取。被录取学生视为放弃公办学校学位申请。


2.第二阶段(6月28日前)。第1批录取:招生系统根据各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申请儿童的申请类别和积分,电脑排位录取。填报了国有民办学校志愿,没有被录取的,同时进入第1批志愿进行电脑排位。第2批录取:符合条件但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招生系统按家长填报的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


3.第三阶段(7月上旬开始)。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民办学校如果录取完招生系统符合条件的学生后,还有学位的,由各民办学校自主招生。


(五)公布名单。6月29日,可到申请学校查询学位申请结果,已录取的凭申请回执到学校领取《新生报到通知书》;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由各学校在招生结束后公布录取名单。


 (六) 新生报到。具体时间以学校的《新生报到通知书》为准。


五、温馨提示


1.申请人填报的入学申请信息(材料)经审核为完整、真实、有效的,视为有效申请。


2.计算租住时间以《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备案(登记)日期为起始时间,截止2018年4月30日满一年。同一地段前后连续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租住时间原则上应跨越2018年9月30日。在同一套出租房内有多户居住者,地段学校只接受其中一户的学位申请。


3.已在各类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就读小学一年级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小学学位申请。  


4.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提供学位或不保证就近入学:①不按规定时间申请学位的;②申请学位时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的;③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校注册者;④跨地段申请学校的;⑤学位申请开始后购、租房或迁户口的。


5.百仕达小学、鹏兴实验学校、明珠中英文小学、港人子弟学校、龙园外语实验学校等国有民办和其他民办学校,面向全区与公办学校统一招生平台,同步招生,有意愿报读的适龄儿童可直接在网上预申请(学校地址及联系电话请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学位申请”查询)。


6.凡属今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可到地段小学申请随班就读。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盲、聋哑、智障等适龄儿童,凭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可到罗湖区星园学校或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申请学位(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地址:布吉西环路,值班电话:89468111。罗湖区星园学校地址:罗湖区新秀小学一楼西侧,原竞智幼儿园,新秀路69号,电话:25112713)。


7.学校和家长如对残疾儿童(深圳户籍)能否正常随班就读有不同看法,可到元平特殊学校进行评估,出具《深圳市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鉴定表》,按评估意见执行。


8.新生报到时,学校要收取《罗湖区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家长可登陆罗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cyz.szepi.net/check/)自主查验及打印证明,如未按时完成接种的,请带小孩到居住地或学校附近的社康中心补种疫苗,家长也可到接种门诊打印查验证明。


9.在实行学区住房学制内锁定学校地段内租房居住的租户,申请学位须提交业主签名的《申请学位业主知情书》。(可在“罗湖教育应用网—学位申请”下载)。


10.申请公办学校学位不收取任何费用,家长务必亲自前往有关部门和学校办理小孩的入学证明材料及学位申请手续,不要随便相信和委托别人代办,以免上当受骗。


11.家长可关注“罗湖教育”微信公众号,了解招生政策、咨询招生问题、查询申请状态。


 


学位申请程序及操作指引


                      


 温馨提示:申请期内申请时间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依据,请家长错开申请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塞车。


 


4月22日前,家长准备申请材料,适龄儿童家长


请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核对、完善计生信息。


↓ 


4月23日— 5月2日。登录“罗湖教育信息网”


—“学位申请”栏目进入学位申请页面





输入申请儿童的户籍类别和儿童身份证号码,


进入学位申请系统





按要求填报申请志愿





准确填写相关的学位申请信息





仔细核对填写内容,确认无误后保存





5月5日--7日, 到网上预报的第一志愿地段学校提交申请材料





验证不合格的,可于5月9日向学校补交材料





就读和免费资格比对审核





6月29日公布新生名单


 


 




如果你对申请学位有疑问,可向学校或教育局教育一科、教育二科咨询;


如果你对招生工作有意见,可向学校或教育局教育一科、教育二科递交《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申诉表》寻求解释和帮助。(申诉表可到各学校招生部门和教育局教育科索取或在“罗湖教育应用网” --“学位申请”栏目下载)。


更多招生信息:


① 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


(http://www.luohuedu.net)——“学位申请”栏目;


② 扫一扫,关注“罗湖教育”微信公众号。                   


     


投诉(申诉)、咨询请到:


● 各中学教务处(电话号码见地段示意图左下角)


● 教育局教育一科 电话:25666324 地址:文锦中路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0楼2004室


● 教育局教育二科 电话:25436307(民办学校招生咨询) 地址:罗湖区凤凰路凤凰街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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