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错了,我认罪悔罪,我对不起被害人、我的朋友……”10月28日,被告人曹国珍涉嫌集资诈骗一案在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席上,两鬓斑白的曹国珍声泪俱下,回应她的只有旁听席上200多名受害者的哀怨和怒骂。
被告人曹国珍
10年间,曹国珍利用自己曾担任某信用社驻点信贷员、在乡邻中享有较高信誉的身份,以高息为诱饵,利用亲友、乡邻、熟人口口相传,先后从 529户受害人手中吸储1.5亿元的巨款,迄今尚有1.19亿元无法归还。
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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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一个很“热心”的信贷员
2015年5月15日,时年52岁的曹国珍向如皋市公安机关自首。在此之前数日,她与丈夫陆某协议离婚。直到曹国珍投案自首,在她那里“存钱”的529户受害人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曹国珍家住如皋市长江镇。案发前,其在乡邻中的口碑很好,她没有不良的癖好,平时生活也较为节俭,当信贷员期间是个事业心强,讲信用的人,只要储户需要用钱她都第一时间把钱取出如数偿还。
而且,相对银行手续繁琐,曹国珍则很“热心”,只要储户有需要,不管什么时间,她都开门服务,有时接到电话后甚至上门收取“存款”。因此乡亲们信任她,手头有了钱都愿意交给她,由她代为存储。而这,也是她走向犯罪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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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放款资金断裂一错再错
一般而言,村民们在曹国珍处存钱,先由她开存款收据,几天后再交到银行、换取存单。利用这几天的时间差,她放款给急需要资金周转的老板,从中谋取差价。可没想到,连着几笔数额较大的贷款都没能及时收回,放贷亏空了300多万元,为了补洞,她只好拼命吸纳储户存款。
2005年,曹国珍不再担任驻点信贷员,但她继续以信贷员的名义对外疯狂的吸储。吸来的钱既不投资,也不放贷,本人也没有挥霍,而用来补资金漏洞。
左手刚把张三家的钱吸纳过来,右手就把钱给了李四家归还本息,拆东墙补西墙的日子,曹国珍一过就是十年,为了自己的面子和名声,她还花500多万元为自己购买了保险,而这时实际上她已经入不敷出。这两年,长江镇发展势头良好,不少农民由于拆迁拿到了补偿款。曹国珍“利息高”、“信用好”的名声,由乡邻口口相传,找她“存款”的人越来越多,不仅发展到附近村镇,还发展到了如皋城区。可存款金额越高,“窟窿”也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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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时,已涉嫌集资诈骗1.53亿
2015年上半年,同时有多户人家找曹国珍“取款”,她意识到,自己“糊”不下去了。而这时,她已涉嫌集资诈骗1.53亿余元,所得集资款大部分都用于支付前期非法集资款的本金、利息,购买部分保险。案发时,尚有1.19亿余元无法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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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中最多的被骗690余万
10月28日,秋雨纷纷,200多名受害人从如皋赶到南通市中级法院旁听庭审。在529户受害人中,最多的被骗款达690余万,最少的也有1万余元。有的受害人甚至当庭咒骂起曹国珍。身穿灰色上衣的曹国珍始终低头哭泣。
庭审现场
(为保护受害人隐私,图片经过处理)
庭审中,辩护律师询问曹国珍,储户把钱交给她的时候,有没有问为什么利息这么高?曹国珍回答,只有少数人问,而她的回答是:“这是银行的贷款利息”。
令人震惊的是,在曹国珍揽储的过程中,自2010年后,她就没有记账,也没有统计报表,因为,她觉得“钱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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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宗多得要用拉杆箱
庭审中出示的关于曹国珍案的卷宗足有厚厚的十多本,公诉人需要用拉杆箱带上法庭。
其中,她自己印刷的“存单”就有7000多张,存款的金额有大有小,最少的几笔仅有几百元。
很多受害人就带着这样的“存单”来旁听,并在庭审间隙向记者声泪俱下的控诉。
庭审中,控辩双方争议焦点是曹国珍具有自首情节的情况下,是否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问题。根据我国刑法第192条关于集资诈骗量刑的规定,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最终,曹国珍将面临怎样的刑罚,合议庭将根据本案的事实、证据以及相关的情节进行认真评议,并且最终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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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的利息是银行的3倍到15倍
不做信贷员后,曹国珍并没有对储户们说明自己职务的变更。2008年起,在用完原信用社的收据后,她甚至自己印刷了“存单”。
十年间,曹国珍承诺储户的利息也从年息1.1分、1.2分、1.6分、1.8分、2分到最后的3分……而同期银行存款的利率年息只有两厘、三厘多。
也就是说,曹国珍承诺储户的利息是银行同期的3倍到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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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众多的受害人
当公诉人进行举证时,旁听席上的众多的受害人露出了愤怒的表情,还有的人止不住地擦眼泪。
丁女士被曹国珍骗走了70余万元,这里面不仅是她丈夫跑长途运输大半辈子的积蓄,还有女儿的彩礼钱;
唐女士被骗走了10万元,去年她丈夫被查出肝癌,当她找曹国珍兑款时,曹国珍还承诺“次日即还”,可她丈夫到底没能等到这笔救命款;
陈女士被骗走了30余万元,这是她家的拆迁款,新居成了泡影,现在全家借住在亲戚家中;
有人听说曹国珍给的利息高,发动全家老幼一起集资;还有年过古稀的老人拿出积攒了一辈子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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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为什么会受骗
该案承办法官陈广宇介绍,曹国珍案诈骗数额巨大,曹国珍接受审判,可谓咎由自取,她将为自己的欺诈和愚昧付出自由的代价。
本案受害人绝大多数都是农民,文化程度不高,一部分人基于对曹国珍原有身份的信任,且由于到银行存取款不方便,选择了由曹国珍代办。然而大部分被害人确实是被她承诺的 高利息所诱惑,将自己辛苦挣来的钱交给被告人。
“你看中的人家的高利息,人家看中的是你的本金!”陈广宇提醒广大市民,如需存款要亲自带身份证到银行的柜台办理,千万不要图方便省事由他人来代办。要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摒弃“发横财”、“一夜暴富”等不当想法,不要被不法分子所谓的“高回报”、“高利润”、“高利息”所蛊惑,以免跌入集资诈骗的陷阱。
来源 |江海晚报(ntjhw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