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安排
2016年民办学校
初中招生工作安排
报名时间:
2016年4月16日—4月20日
测评时间:
2016年5月28日
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招生录取方式以过程性评价值加阶段性评价值的评价总值,由高到低排序,以市教育局审批的计划人数为基准录满为止。招生范围:西安市户籍或具有西安市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学生。
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办法招生办法坚持“以小学生的成长过程性评价为主,结合对小学毕业全面发展学习能力的阶段性评价,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新生。”1综合评价总值及分项值设定综合素质评价总值为300。其中过程性评价值为200;阶段性评价值为100。2过程性评价认定依据《西安市小学生综合素养发展评价标准》,评阅《小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单》记载情况,对报名学生小学阶段成长过程进行评价认定。3阶段性评价认定阶段性评价内容要求注重综合发展能力评价,淡化纯知识的记忆性评定,关注应用能力的思维性评定,包涵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审美情趣、心理素养、思维方式、学习能力等方面,不得出现“奥数”内容,评价方式采用问卷形式进行。4招生录取方式以过程性评价值加阶段性评价值的评价总值,由高到低排序,以市教育局审批的计划人数为基准录满为止。5有关参与阶段性评价的规定报名人数高于招生计划总数120%的学校方可实施阶段性评价程序过程;低于招生计划总数120%的学校不再实施对小学生毕业综合素质养成阶段性评价的程序过程,招生依据《小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单》反映的学生综合素质养成情况,实施过程性评价程序,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新生。6未被录取学生的入学规定参与民办学校招生而未被录取者,凡符合我市入学政策条件的学生,由各区县教育局按照学区划分范围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直接向公办学校分派学位。7招生和入学收费的规定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不得向报名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正式录取的学生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对相关学生按照公办学校费用标准执行。
阶段性评价 不得出现“奥数”内容
评价日期:5月28日上午9:30-10:50,时间为80分钟。阶段性评价内容1要求注重综合发展能力评价,淡化纯知识的记忆性评定,关注应用能力的思维性评定,包涵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审美情趣、心理素养、思维方式、学习能力等方面,不得出现“奥数”内容,评价方式采用问卷形式进行。
阶段性评价
各学科内容的比重
2有关评价问卷内容比重的要求:以类制卷,命题比重可控制在科学素养占50%、人文素养占50%;分科制卷,命题比重控制可掌握在语文30分,数学30分,英语10分,科学10分,其它学科20分的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