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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胜军:余额宝应该被取缔吗?“搅局者”余额宝不该被取缔

来源:网络搜索 浏览次数:808次 发布时间:2014-02-23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自上而下的改革顶层设计的同时,另一种力量在自下而上地改变着中国,它就是互联网。

余额宝从0到2500亿元仅仅用了200多天,从2500亿元到4000亿元,只用了大约30天,极具冲击力地印证了马云那句警言:“银行不改变,我们就来改变银行”。不仅是阿里巴巴的余额宝,腾讯的微信支付、发红包,雨后春笋一般的p2p网络贷款,都在预示着互联网颠覆式改变金融格局的可能。

互联网金融何以如此之火?我们可以从两个视角来观察这个现象。

首先,这是金融管制过度的结果。中国现行的金融体系属于典型的金融抑制(financial repression):国有银行主导金融体系、IPO审批制和利率管制。这一体制带来双重后果:一方面,金融脱离了服务实体经济的基本功能,出现特权化趋势,导致实体经济举步维艰、银行挣钱挣的不好意思;另一方面,金融体系缺乏创新动力,效率低下,既无法满足投资者财富管理的需求,也无法满足大量中小企业融资的需求。因此,影子银行(包括互联网金融)以更高的利率轻松获得了投资者追捧,以更低的融资门槛获得了借款人的青睐,从而满足了投资者获得更高回报、借款人获得更多融资的需求。在余额宝之前,尽管也有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冲破利率管制的屏障,但阿里巴巴以其巨大的网络平台效应、多功能性(既可以在淘宝购物又可以获得较高回报)、便利性(在提供高利率的同时保留了类似活期存款的取款灵活性)、互联网技术带来的客户体验愉悦(每天看到进账多少),让余额宝获得超乎想象的成功。

其次,这是在突破金融的所有制歧视。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几乎所有的互联网金融公司都是民企。于是互联网金融与银行的对立,也意味着民营金融向国有金融发起的挑战。长期以来,中国的金融业是国有机构的特权,民营金融机构只是象征性的点缀。由于长期受梦魇般的融资难折磨,几乎所有的中国民营企业家都有一个“中国梦”:办一家银行。2005年36条、2010年新36条都未能突破所有制歧视的“玻璃门”。就在民间资本绝望之际,互联网扮演了“救星”的角色,互联网金融的创新,终于让民营资本在国有资本的金融长城打开了一个缺口,余额宝就是那颗炸弹。

可见,互联网金融的异军突起,不仅打破了银行赖以躺着挣钱的利率管制,更冲击了国有金融的寡头垄断格局。理解了这一点,银行的忐忑心情就不难想象了。

银行一直在努力捍卫自己的奶酪。最近央视评论员钮文新“取缔余额宝”的呼吁,非常合时宜地迎合了银行的心理需求。

钮的论点主要有二:1、 余额宝是趴在银行身上的“吸血鬼”,典型的“金融寄生虫”。它们并未创造价值,而是通过拉高全社会的经济成本并从中渔利,“当老百姓沾沾自喜于手机账户中又多了几块钱利润的时候,我们是不是想过,自己所在的企业融资成本正在面临大幅上涨的风险。整个中国实体经济、也就是最终的贷款客户将成为这一成本的最终买单人”。2、日本同样是高储蓄国家,谁听说日本允许余额宝的出现。我想,对任何一个市场经济体,对于任何一个还有些智商的金融监管者而言,都应当旗帜鲜明地抑制余额宝。那为什么中国在容忍?为什么世界范围内只有中国出现余额宝?

上述两个论点都是站不住脚的。

余额宝是寄生虫吗?当然不是。余额宝只是简单地把钱借助天弘基金投入到银行间拆借市场,就让投资者都获得了20倍于银行活期存款的利率,阿里巴巴和天弘基金也从中赚到了钱。多赚的钱从何而来?当然是挤压了银行的超额利润。而且,天弘基金投资于银行间拆借市场,并不违法,合法的套利何错之有?毕竟,同业拆借利率高又不是阿里巴巴导致的。

在这一过程中,余额宝似乎的确没有服务于实体经济。但是余额宝目前主要投资于银行间拆借只是一个短暂的状态,随着其规模的膨胀、银行间拆借利率的回落,阿里巴巴势必通过创新更好地运用这些资金。例如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的方式购买贷款产品,从而间接服务于实体经济的融资需求。阿里巴巴金融创新大幕还只是刚刚拉开,我们不能把余额宝当前的投资去向视为长期的、永恒的、惟一的选择,进而将其定义为寄生虫。

余额宝会提高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错。余额宝及类似的互联网金融,以高质量的竞争,已经对银行产生了显著的鲶鱼效应。互联网金融和银行都是金融服务提供者,金融服务者竞争的加剧,只会让金融服务的需求者(投资者、借款人)受益。如果说余额宝是吸血虫,那它吸的也只是银行的超额利润。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创新的演变,投资者、借款人都将从中国金融业竞争加剧这一趋势中受益,这是毫无悬念的,而且空间巨大。

至于为何其他发达国家没有类似余额宝的产品,这个问题不难回答:因为发达国家既不存在利率管制,更不存在金融业对民间资本的所有制歧视。在这样的金融体系下,余额宝没有太大的生存空间。显然,该受到谴责的不是余额宝。

尽管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生事务,不可避免地带来了金融风险和监管挑战,但它是中国经济体系中多年来罕见的正能量。18届3中全会提出“发展普惠金融”,而互联网金融的本质就是普惠的,满足了那些被正规金融体系歧视甚至排除的金融弱势群体的需求。可以说,18届3中全会提出的利率市场化、不分所有制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等金融改革目标,已经被互联网金融“不等、不靠”地部分实现了。当然,在不远的将来,随着阿里巴巴、腾讯金融业务的不断增长,它们也应该被纳入到金融监管体系之中,例如可以考虑发放互联网银行牌照。至于那些习惯于“高大上”的银行,与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放下身段、拥抱互联网革命,或许能避免诺基亚、柯达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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