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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致44天女婴七级伤残 父母状告128户居民索赔

来源:网络搜索 浏览次数:604次 发布时间:2015-09-16

高空抛物致44天女婴七级伤残 父母状告128户居民索赔

▲妈妈抱着小欣怡 资料图

九派新闻记者黄敏


小欣怡的父母将汉阳世纪龙城小区11栋的128户居民告上了法庭。2014年11月,一块鸡蛋大小的水泥块从天而降,砸中出生仅44天的小欣怡头部,致其7级伤残。虽然警方定性水泥块为抛掷物,但肇事者至今仍未找到。

昨日(9月15日),汉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女婴家属向被告居民提出索赔46万余元。

高空抛物致44天女婴七级伤残


去年11月20日下午4点左右,出生仅44天的小欣怡被奶奶抱着,在居住的汉阳世纪龙城小区11栋楼下晒太阳。突然,一块鸡蛋大小的水泥块从天而降,不偏不倚砸中小欣怡的额头。

小欣怡受伤昏迷,脑部骨折,在手术台上,两次闯过生死关。

小欣怡的父亲何虎告诉九派新闻记者,经过10个月的抢救和恢复性治疗,欣怡目前情况还比较稳定,已经进入康复阶段。但因脑部骨折,医生从小欣怡脑部取出的骨头,还未放置回去,“所以她现在脑部的颅骨,还是缺失的。”

颅骨恢复的手术要等到欣怡五六岁的时候再进行,严重的颅内受创,留下了骸骨缺损、脑萎缩、肢体偏瘫登严重的后遗症。经鉴定小欣怡构成了七级伤残,“她已经1岁了,还不会爬。”

欣怡的代理律师熊银平称,事发后,警方第一时间到现场勘查,因为小区楼栋墙体都贴有瓷砖,所以警方判断水泥块不会自然脱落,并定性水泥块为建筑物中的抛掷物。

但至今,肇事者仍未被找到。

高空抛物所涉的汉阳世纪龙城小区11栋有33层,除去第一层楼的4户居民,余下还有128户居民。今年7月22日,小欣怡的父母向汉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128户居民全部告上了法庭。

被告居民庭上集体喊冤


当日开庭审理中,128户被告居民中有74户参加庭审,仅被告举证就花去4个多小时。

2楼居民认为,他们所在楼层抛下的水泥块,不至于会让孩子受伤如此严重;20楼以上居民则称,高楼层抛物,孩子可能已经没命了;居住在3号房和4号房的居民则认为,和2号房相距较远,根本抛不过去。

还有不少居民出具公司考勤证明、出差证明,及房屋租赁合同,证明事发当日自己不在家中。小欣怡代理律师熊银平称,这些证据不能证明当时他们就不在家,或者家中没有其他人。“被告居民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不在家中,并且得到法院的认定,可以不用承担责任。”

熊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小欣怡父母要求赔偿的46万余元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10项内容。“我们也想通过诉讼找出真正的抛物者,如果找不到,希望为孩子争取到一些补偿。”熊银平称,随着孩子的长大,可能面临新的问题,所以不排除会有二次诉讼。

本案将于11月10日宣判一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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