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过“惊魂”一周之后,15日上午,深圳经侦一名警官为深圳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成员举办了一场相关法律宣讲。
经侦警官介绍,今年深圳进入非法集资集体爆发期,打击非法集资诈骗工作也变成主动出击。
深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姚志亮表示,深圳经侦打击非法集资的主要标准,是国家关于非法集资四个特征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公开宣传;以高息为诱饵;向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
警方建议,随着国家加强P2P行业监管力度,业内尤须稳健保守,做到资金流向清晰并尽量少插手资金,依法依规发展。
焦点▶▶
警方最关注资金池
15日,深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姚志亮在给互联网金融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律宣讲中证实,深圳非法集资总体形势越来越严峻,现在到了“集体爆发”期。2013年立案54宗,破案27宗,2014年立案42宗,破案25宗,2015年前八个月立案132宗,破案62宗。
P2P平台从业人员最关注警方打击非法集资的标准,姚志亮介绍,深圳经侦依据的主要标准,是国家关于非法集资四个特征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公开宣传;以高息为诱饵;向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
姚志亮介绍,警方在执法中也发现,口口相传到底属不属于公开宣传?不特定对象包不包括组内部或亲友介绍人士?根据经侦办案经验,口口相传方式中如果有主观放任情节,也属于公开宣传;而如果内部或亲友的粘合度不高,也算不特定对象。
警方在P2P行业领域关注的问题,主要有资金池问题、影子银行问题和非法集资诈骗犯罪问题等三方面。“警方打非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打诈骗(非法集资诈骗),先看有无资金池,是否在跟银行抢业务。”姚志亮介绍。
建议▶▶
资金流向要清晰
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这是针对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顶层制度设计。姚志亮建议,深圳P2P行业从业人员“保守些、稳健些”,资金流一定要清晰,做到一一对应,并且不要碰钱。
据e路同行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做P2P平台时有很多疑惑,比如非法集资概念在阐述给投资人时比较模糊。其平台在搭建时请了两个律师事务所做平台合规性,咨询如何做才可以不会碰非法集资的“红线”。e路同行律师建议,第一平台投资人与借款人要找到一一对应关系,要每一个借款人都知道他的钱投到哪个标的上,或者每个标的都知道哪个投资人投了它;第二平台资金做了托管,平台避免了碰交易流程的资金。姚志亮认为律师这样解释比较全面。
影响▶▶
P2P平台积极寻找银行托管
在《指导意见》出来后,国家应该很快会对P2P平台政策发展提供一些规则,这段时间,姚志亮建议从业人员保守一点,把平台做得更稳健一些,包括现在引入第三方。
按照《指导意见》,P2P平台很多时候通过第三方来托管。国家及银行对于这类第三方托管从来不承诺担保职责。一旦发现问题,它是完全免责的。“也就是说这要求P2P平台资金流一定要清晰,最重要是不要出现问题。这个很关键。”
姚志亮介绍,第三方支付平台托管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平台不碰钱的作用,避免平台资金沉淀问题。但是平台依然可以虚拟借款人来发假标建立资金池。
e路同行负责人称,其接入了某银行资金托管,该行托管非常严格,对其业务流造成了一些阻碍,但其认为现在是非常阶段,这样的方式有一些保护作用。一名拟上线P2P平台运营总监介绍,e路同行的做法开始在业内流行。新规定未来实施后,第三方支付平台将无法满足P2P平台的托管或存管条件,平台就只能去找符合规定的银行去托管或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