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被业内称为“全国首例股权众筹”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原告飞度公司和被告诺米多公司双方互指对方违法。该事件再度引发外界对于众筹融资合法性的争议。
开庭当日,86位“草根”投资人中的代表到庭作证,他们质疑北京诺米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欺诈”。而号称国内股权众筹行业市场交易量排名第一的“人人投”的开办方北京飞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也指责诺米多违约,后者则反诉称飞度违法。
原告飞度公司称其开办的“人人投”是国内首家“草根”投资人投资实体店铺的股权众筹平台,并为中小微实体企业拓展了新型融资渠道。
法庭上,飞度公司称,诺米多公司于今年1月21日委托他们融资88万元,以经营一家餐馆,双方签订《委托融资服务协议》。但融资成功后,他们核实该项目所涉房屋性质、物业费均与实际情况不符,信息披露不实,经多次协商,诺米多公司均拒绝提供房屋真实产权信息。为避免投资人风险增大,飞度公司于4月14日依约解除协议,现请求法院判令诺米多公司支付委托融资费44000元、违约金44000元及其经济损失197120元,三项合计 107712.5元。
“是飞度公司恶意违约,”诺米多公司反诉称自己已依约完成项目选址及公示等,积极装修,计划按约定在4月15日开店营业,而飞度公司直至最后一天仍拒绝拨付融资款。诺米多公司现要求飞度公司返还17.6万元,并付相应利息,赔偿其损失5万元等。
诺米多公司还指责对方违法。“我们后来才知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此案已有80余位合伙人,且飞度公司未取得人民银行批准,其公开融资行为违法。”(众筹业务)
飞度公司解释,他们目前有工商营业执照、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发放的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及证券业协会颁发的会员资格证。“股权众筹属于新兴行业,很多模式和流程都是摸着石头过河,即使投资人数超过50人,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内,也可设计不同方案解决。”
因双方均不愿调解,最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法官点评
此案涉及投资人资金托管、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问题,虽然央行等10部门刚出台《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股权众筹的基本定位,但如何裁判还需慎重。从目前行业发展现状来看,国内新兴的众筹平台在运作中均遇到一些问题,一直以来对“非法集资”的担忧,也让众筹融资模式的合法与否变得影影绰绰。由于股权众筹是目前互联网金融领域最具创新和争议的一种交易模式,而国内还未对股权众筹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规定,处于监管空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