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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报名系统221.2.37.22:3012

来源:网络搜索 浏览次数:16476次 发布时间:2015-08-12

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报名系统http://221.2.37.22:3012/http://www.yhedu.gov.cn/任城区2015年小学招生工作具体安排正式出炉,城区各小学招生服务区范围同期对外公布。8月12日起,学校服务区内具有城区正式户籍适龄儿童率先进行网上报名。

任城区教育体育局昨天(9日)发布《2015年任城区城区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招生通告》,标志着任城区2015年小学招生工作具体安排正式出炉,城区各小学招生服务区范围同期对外公布。8月12日起,学校服务区内具有城区正式户籍适龄儿童率先进行网上报名。
2015年任城区城区小学及特殊教育学校招生通告
2015年济宁市任城城区各小学招生服务区范围
2015济宁任城区小学招生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和需提交证明材料
2015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系统入口
  招生区域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2008年行政区划调整前的老城区(即目前阜桥街道、古槐街道、金城街道、观音阁街道、越河街道、仙营街道、济阳街道、南苑街道所辖区域);第二部分为济北新区部分区域(即洸府河以西、金宇路以北、济安桥路以东、任兴路以南范围内任城区管辖区域)。
  户口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原市公安局中区分局所辖城区12个派出所(渔山派出所、东门派出所、解放路派出所、济阳派出所、越河派出所、太白东路派出所、阜桥派出所、观音阁派出所 、红星东路派出所、运河派出所、红星新村派出所、南辛庄派出所)和原市公安局任城分局所辖城区3个派出所(常青路派出所、共青团路派出所、红星西路派出所)管理的户籍;第二部分为洸府河以西、金宇路以北、济安桥路以东、任兴路以南范围内任城区管辖区域内居住,由任兴路派出所管理的户籍。
  小学段入学年龄要求为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要将延缓入学的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上报任城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审核同意后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延缓期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期满后仍不能入学的须重新申请。
  今年任城区小学阶段报名均使用“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实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网上报名、审验、录取。8月10日至8月11日,各学校进行招生报名宣传。8月12日起,学校服务区内具有城区正式户籍适龄儿童开始网上报名。8月24日至8月25日,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复审后,确无异议的,通过“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或招生学校校内书面公告公布录取结果。
  任城区教体局开通了咨询电话0537-2106151/2106109,请于工作日上午8:30-12:00和下午14:00-18:00拨打。
  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户口、房产、居住地一致
  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原则上需户口、房产、居住地址一致,且房产为法定监护人所有。
  入学适龄儿童户口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在同一户籍上,且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相符,应在实际居住地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和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
  入学适龄儿童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实际居住生活在一起,其父母名下确无房产,可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学校入学,需提供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和由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无房产证明以及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
  入学适龄儿童户口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地址不一致的,以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房产位置为准,在其所属服务区内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以及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
  8月12日上午8:00至8月15日下午6:00,学校服务区内具有城区正式户籍适龄儿童进行网上报名,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陆所属学校网站、专用网址(http://112.33.0.185:3789)、济宁市任城区教育体育局官方网站“运河教育网”( http://www.yhedu.gov.cn/),点击“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窗口,按要求填写信息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8月16日至19日,学校服务区内具有城区正式户籍的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完成网上报名后,按学校告知时间,携带适龄儿童并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适龄儿童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学校现场审核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签订《小学入学诚信承诺书》等。公安、人社、工商、住建等相关部门协助学校复验家长提交的证件或证明材料,同时学校进行家访核实相关信息。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务工、居住等四项需满一年

  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务工或经商且长期生活居住,需在城区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交现居住(租住)地证明、务工证明(用工合同、单位缴纳的“两险以上”缴费单据或个人在城区缴纳的社保缴费单据、经商营业执照等)、居住证(原暂住证)、户籍证明(全家户口簿)、原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以及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实际务工(或经商)、参保、居住及居住证办理时间均须满一年(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且同时具备。

  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原则上在实际居住地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如服务区内学校学位不足,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学位的定点学校。因学位有限无法安排入学的,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4号)“确因学位限制无法在流入地就学,要求回流出地就学的随迁子女,流出地要妥善安置”的文件精神,回流出地入学。

  8月16日上午8:00至8月19日下午6:00,学校服务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陆所属学校网站、专用网址、济宁市任城区教育体育局官方网站“运河教育网”,点击“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窗口,按要求填写信息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8月20日至8月23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完成网上报名后,按学校告知时间,携带子女并持现居住(租住)地证明、务工证明、参保证明、居住证(原暂住证)、户籍证明(全家户口簿)、原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以及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学校现场审核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签订《小学入学诚信承诺书》等。公安、人社、工商、住建等相关部门协助学校复验家长提交的证件或证明材料,同时学校进行家访核实相关信息。

  残疾儿童12日起,到特教学校报名

  生活能自理、有学习能力的适龄智障、聋哑儿童要需分别到任城区特殊教育学校、任城区聋童学校报名,适龄盲童到济宁市盲校报名。

  重度的智障儿童可到任城区特殊教育学校注册学籍。其他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可到所在服务区学校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备随班就读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就读。 8月12日至8月31日,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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