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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33岁男子偷拍裙底被抓 自称因妻子有病不能同房

来源:网络搜索 浏览次数:512次 发布时间:2015-07-19

16日下午5时许,如果有顾客此时在西安小寨赛格国际购物中心休闲的话,很有可能目睹了这样一幕场景:在商场的负二层一扶梯处,数名商场保安围住一名年轻男子,将其控制,带往商场的一间办公室。顾客们也许无从知道,那名男子竟在商场内偷拍女性裙底风光,该男子最后被移交给派出所,并被罚款500元。

  两部手机里存着大量裙底照片

  “我们是接到一名女顾客的反映经核实后确认的。”赛格国际购物中心保安部经理贾照群说,当时一名女性顾客向商场楼层巡逻保安反映,有一名男子好像在偷拍一些女顾客,这名女顾客向保安提供了几张自己拍摄的该男子照片。

  当天当班的保安部主管吕玥璋说,事发16日下午5时许,“监控录像显示,这名男子确实有偷拍女顾客裙底的行为动作,我们立刻联络楼层保安展开行动。”吕玥璋说,在商场负二层扶梯旁的一处过道里,数名保安同时赶到将男子控制,整个过程仅用两分钟。

  贾照群说,偷拍女性隐私者往往行动隐秘,商场此前曾接到过反映,但大多无法核实。“目前,我们商场的监控设备几乎没有死角,安保人员配备也比较充足。”贾照群说,该商场每天在岗安保人员50多人,再加上其他工作人员,“如果有人在我们商场做违法的事,他将无所遁形。”

  “起初,那人还不承认。”贾照群说,但当商场保安从他身上搜出两部手机,打开相册时,男子防线瞬间崩塌,承认了自己的偷拍行为,“在他的两部手机里存着大量的女性裙底照片和视频,主要是视频,看场景有在我们商场拍的,还有在外面拍的。”

  保安进行了简单询问,这名男子33岁,操着关中口音,自称因婚后妻子有病不能同房,他才有了这个毛病。考虑情况严重,商场将男子移交给警方。

  华商报从警方获悉,该男子已婚,有一个4岁的孩子。警方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针对偷窥、偷拍他人卧室、浴室等隐私场所,或者窃听他人隐私的行为,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最后警方对该男子处以500元罚款,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女孩应注意自我防范

  华商报记者在小寨赛格国际购物中心看到,该商场由于楼层较高,楼内设置大量扶梯,个别扶梯坡度较大,跨度较长。如果女性身着短裙而又不加以注意,就比较容易走光。

  不管是在商场前的广场,还是在附近天桥,或者在商场内,均可见大量的裙装女子,其中着短裙短裤者较多,行走之间,这些女孩似乎并不在意潜在的走光风险,但这无疑会吸引一些“登徒子”的目光,甚或为个别不法分子的不法行为提供了方便。

  华商报记者在商场门口做了一个简单的走访,不少市民对偷拍行为深恶痛绝,但也有市民表示女孩子要注意自己的动作。“实际上,现在的夏天,很多男同志走在街头都要被动看到很多让人面红耳赤的景象,个别女孩穿着暴露,而又不知道自我防范,针对该现象,市民邢先生表示,女性爱美追求美无可厚非,漂亮得体的装扮不失为养眼的风景,但也应注意在公共场所的形象,在上台阶、登高时应主动保护自己避免走光。

  那么身着短裙的女子在商场尤其是在扶梯上如何有效避免走光呢?

  赛格国际购物中心保安部主管吕玥璋表示,上扶梯时,最好侧着站,若手头拿有手袋等物,可用以遮挡裙底。其次,如果有人靠自己太近,则要注意对方是否有可疑动作,如果有所发现则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另外,女孩着裙装时走楼梯时应尽量走中间,避免有人自下面的楼梯偷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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