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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行业怎样监管才能保护投资者利益?

来源:网络搜索 浏览次数:365次 发布时间:2015-07-10

  P2P监管政策的出台已经迫在眉睫,我们都期待2015年将会成为P2P行业监管的元年,P2P行业也将迎来一次新生,但是真的等到监管政策出台了,投资者最关心的应该是什么呢?小编猜应该就是到底如何监管?监管是否会伤害自己利益?


  那么监管到底应该如何进行,站在投资者利益的角度,主要做一下几点期望:


  1、区分信用中介和信息中介


  去年,北京两家P2P网贷平台网金宝、融信宝老板相继跑路失联,此前深圳亦有科讯网、旺旺贷、钱海创投等多家平台出事,这些平台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有担保并且承诺本息垫付。种种情况的都在说明,平台在充当提供垫付甚至保本的信用中介时若能力不达标,往往更容易出现跑路的现象。我个人认为对P2P行业的监管,将按照业务实质明确区分信用中介和信息中介,再进行分类监管。毕竟P2P理财是规模体量较大的创新产品,不能仅从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来定义监管的松紧。


  事实证明,信用中介的模式难以控制,成本太大,一旦失控就会造成老板跑路、投资人踩雷等情况。所以银监会给P2P平台的职能下了定义,P2P平台是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但是从目前两会热议的情况来看,监管部门应该不会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而是会给予市场一个过渡期,在此期间先是区分信息中介和信用中介的分类,然后再细分监管内容,达到一个监管和发展的平衡点。


  再说到具体的监管措施和内容上,这就需要分得非常细致了,如果是提供担保的平台的,应当对平台的注册资本、高管团队等做出更为严格的监管要求,并且P2P是不能有资金池的,也很难建立资金池;如果P2P平台是一个单纯进行信息撮合的平台,就应该重视信息披露和信息透明度。如今市场上恪守信息中介的平台只有拍拍贷等几家平台,但是例如业界大佬陆金所和红岭创投等平台都纷纷表示开始取消担保模式,向信息中介转变,由此可见行业的去担保化是必然趋势。


  2、行业需要洗牌,更需要升级


  (网贷新闻)年初的时候,行业老牌平台红岭创投爆出7000万房地产坏账,虽然平台承诺会兜底。近日,连广州的老牌平台盛融在线也陷入兑付危机,提现困难。这些行业老牌平台纷纷出现的种种问题似乎都在预示着,行业转折就要发生。


  行业需要洗牌升级,在这个过程中,淘汰的不止是那些中小的劣势平台,同时也包括一些大型、老牌但是在某些方面不太标准的平台。


  2015年宏观经济会增速下滑,中小企业国内市场空间承压历经30多年高速增长后,正处在由高速增长到中速增长的转换期,中小企业增长动力不足,经营状况将持续恶化,逾期违约坏账率会持续上升,这可能导致大多数以线下小微企业为主要客户的P2P平台的坏账爆发,甚至可能出现风险集中爆发压倒许多平台的情况。


  但是这并非坏事,监管清场是一个必须的过程,行业洗牌是好事,因为洗牌清场之后,留下的都是合格和符合标准的企业,这样就加速了整个市场的整合和发展,也增强了自律性。就市场需求而言,P2P行业专注于服务个人消费人群和中小微企业,其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社会融资难的问题,填补了金融市场的一块空缺,甚至为金融改革提供了内在动力,所以只要做得好的平台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3、渡期混乱期急需政策指引


  央行曾经给P2P行业定下过四条红线,但是有许多平台依旧是越过红线而为。例如闹得沸沸扬扬的美贷网涉嫌跑路事件中,美贷网即被指自担保。美贷网的背后是鼎和资产,且鼎和资产的注册地与美贷网为同一地址,而美贷网进行融资的部分项目“风险措施”一栏则写明是由鼎和资产提供“回购”等保障,这意味着美贷网部分项目是由平台本身提供担保,即涉嫌自担保问题。


  为什么即使央行已经给出了四条红线,严明禁止这种自担自保,虚假融资的行为,但是却依旧屡禁不止?所以在真正的政策出台前,光是定下一些“红线“指标是远远不够的。


  考虑到制度形成出台需要一个过程,出台明确的政策指引也是制度创新过渡时期的必需品。政策指引主要内容包括,明确P2P 的经营范围、资金门槛和自有资金的规模,限定P2P 的借款用途、借款利率和贷款期限,严格界定P2P 平台第三方担保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性质与合作规范,要求P2P平台定期对坏账率等与平台风险、投资风险和资金安全相关的信息进行披露。对于那些屡屡踩着央行既定“红线“而走的P2P平台,监管层必须毫不手软地加大其失信与违约成本。对于一个急需扶正强身的P2P 而言,行业自律尤其重要。


  4、重视P2P 投资者教育


  14年6月初跑路的“网金宝”平台,其成交金额据称超过2.6亿元,该平台在跑路后网站已经关闭。但据媒体报道,该平台曾在网站上宣称与央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投资人资金受中国人民银行“北京支行”全权监管,且“平台所有项目的还款记录将作为央行征信中心的数据来源”,等等。


  许多投资者都会猜想到,我国P2P 行业的监管机构最可能的就是银监会,而不太可能是人民银行;而且,“人民银行北京支行”的叫法也令人啼笑皆非。可以说,“网金宝”对自身的介绍有许多漏洞。而且,在“网金宝”跑路后,其自称的担保方雄伟光大投资有限公司也已经在媒体发声,称自己与“网金宝”没有任何关联。


  在互联网如此发达、信息查询核实如此便捷的今天,这本不该发生的。但是这样的事实却在提醒着我们,目前国内P2P投资人群的素质是不过关的,P2P不像股票,经历了几十年的风风雨雨,大多数股民基本都已经十分了解整个股市甚至没了脾气,提高P2P投资者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素质和认识已经刻不容缓。


  综上所述,虽然P2P仍然面临种种问题,但是从两会热议P2P监管问题看来,我们还是持乐观态度。尽管如今仍有诸多不完善,但庆幸的是国家已经开始重视这一块,行业已经开始逐步走出生存主导、自我摸索的野蛮生长模式,随着监管政策的出台,我们相信这个行业会越来越规范,未来将会成为我国普惠金融体系的主要参与者。


  当然,对于投资者来说更重要的是,P2P从业机构在监管的指引下,切实加强投资者保护,建立合格准入标准,完善信息披露、风险揭示等一系列的标准,这都将会成为广大投资者最有利的保护伞。


  2015年将是监管元年,行业必迎来拐点,极有可能一批平台倒下,更多平台迎来新机遇,行业迎来重生,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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