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的组织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在郑省直和中央驻郑单位的报名组织工作由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全省范围内(含中央驻豫单位)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已取得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包括财政税收专业经济师、审计师),符合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条件或破格条件,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办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先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填写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格,报名表需考生所在单位盖章。报名注册成功后,报考人员持单位盖章的报名信息表,并携带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级职称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破格申报的人员还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时采集考生照片和指纹信息,审核通过后再办理交费手续。有主管单位的,原则上由单位统一组织。
四、报名时间:4月14日0:00至4月29日23:59进行网上报名。
五、报名审核时间及审核地点:
各市的具体审核时间及审核地点由各市自行确定。
省直审核时间:4月20日至4月30日,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00—11:30;下午2:30—17:00。
省直审核地点:河南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丰产路与经三路交叉口向东200米)。
六、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一)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业务的综合能力。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用于2015年度的考试。参考人员按照考试大纲的要求复习备考。
(二)考试时间为2015年9月13日上午9:00—12:30,共计210分钟。
(三)考点统一设置在郑州市。
七、咨询电话:0371—65808470
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