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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租女友回家过年,致其怀孕,人流后女子怒告男子故意伤害罪?

来源:网络搜索 浏览次数:672次 发布时间:2015-02-27

看到新闻报道一名男子今年38岁,在外以打工为生,每当过年回家家里的人都督促他赶紧找个老婆,为了让家里人安心,该男子从网上找了一名兼职女大学生,假装老婆回家过年,谁知双方都没有控制住发生了关系。年后女子回学校上学,发现自己怀孕,自己偷偷去医院做了人流,想找该男子要赔偿,无奈联系不上,只好作罢。无巧不成书,第二年该男子又在网上发帖租女友回家过年,女学生又一次碰上了他,这次女子直接报警,到警局以后女子对警察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并要求警察拘留该男子,并告他故意伤害罪。

本案的关键点在于,女子流产确实给自己的身体带来了伤害,该男子也应该对女学生流产负一定的责任。那问题来了,男子真的涉嫌故意伤害了吗?我们首先看看故意伤害罪的定义,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的犯罪行为。关键点就在于主观上的故意,被伤害一方是被动的。而本案中,虽然女子的身体受到了伤害,但是这个伤害不是男子故意造成的,女子也不是被动。警察调查完毕后将男子释放,我认为警察的做法是正确的。

现在大龄青年日益增多,家里的老人都很着急,但是感情这个事情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解决的,所以也没有必要欺骗家里人,以正确的态度面对,早晚会找到自己的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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