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地税发票查询系统http://fpcx.lnsds.gov.cn/jsp/fpzwcx/FPZWCX.jsp 发票查询说明: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发票对外查询系统可以查询到发票代码前三位为221,第四、五位为非02、第六、七位大于等于07的所有发票信息,如查询人录入正确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系统提示查询不到相关信息的发票均为假发票。
本发票查询系统设置两层查询功能:
第一层查询: 查询人可以同时录入10组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进行查询,查询系统对应提示发票发售日期、发票发售税务机关、定额发票面值、领购发票纳税人名称等发票基础信息。
第二层查询: 是在第一层查询结果列表右侧进入查询,查询人录入发票开具的付款单位名称或发票开具金额,系统提示查询信息与真实信息比对结果。第二层查询功能暂可对《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发票》(代开)、《建筑业统一发票》(代开)、《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代开)开具两日后实现此查询功能;《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发票》(自开)、《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自开)开具一个月后实现此查询功能。
查询无结果或与您所持发票内容不一致,可以向当地地税机关核实和举报,也可以拨打12366电话举报。
欢迎您监督辽宁地税发票管理工作,欢迎您使用辽宁地税发票查询系统查询发票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