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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2013届毕业生失业补助开始申领 每月最高657元

来源:网络搜索 浏览次数:870次 发布时间:2013-12-20

记者从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管理中心了解到,明年1月1日起,我市2013届困难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申领失业补助金啦!补助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的90%,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

  每月10日前申请最高可领657元

  据悉,我市失业补助金申领将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启动,申领时间为6个月。每月10日(遇公休日顺延)前,申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困难家庭证明文件、档案或相关证明等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办机构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

  据失业保险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毕业生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的90%。今年7月份,我市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再次上调,应届高校毕业生失业补助金标准也随之全面上调。其中,市区、霸州市和三河市失业补助金标准由594元提高到657元,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执行标准由567元增至630元,永清县、固安县、文安县、大城县执行标准由522元增至576元。

  最长可申领6个月

  申领失业补助金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生源地是廊坊市户籍(包括从外省市院校毕业,返回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失业的廊坊籍毕业生),经县(市、区)民政部门认定为困难家庭,且2013年年底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

  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补助:实现就业;家庭经济状况出现明显好转;无正当理由3次拒不接受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就业培训和介绍就业。

  6年为6136名困难学生发放补助金1598.89万元

  应届高校毕业生申领失业补助金是我省在全国率先实施的一项惠民政策,2008年1月1日开始执行。2013年全市为1697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发放失业补助金508.89万元。6年来,全市共有6136名困难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从中受益,累计发放失业补助金1598.89万元。

  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三河市:3216680

  大厂回族自治县:8822324

  香河县:8321787

  霸州市:7863627

  固安县:6190027

  文安县:5231836

  永清县:6696953

  大城县:5585272

  安次区:2196021

  广阳区:2153037

  廊坊开发区:6078202

  市本级:2227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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