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李华和李红是亲姐妹,姐姐李华与男朋友周某是自由恋爱,1994年,李华发现自己怀孕,但因为自己身份证丢失正在补办,于是使用妹妹的身份证与周某到房山民政局登记结婚。1998年,李红与男朋友韩某登记结婚。直到2021年,李红申请家庭小客车摇号时,李华才将此事告知李红。
李红认为,一方面,自己的家庭小客车摇号申请迫在眉睫;另一方面,因为现在个人信息都联网,错误的结婚登记可能会给自己带来财产、债务、继承、名誉等多方面的问题。于是,李红以周某为被告,向房山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她与周某的婚姻登记。
因婚姻关系涉及公民的身份权,为查明事实,承办法官对案件进行了实质审查。承办法官组织李红、李华、周某、韩某进行了谈话,姐姐李华承认她曾以妹妹的名义与周某结婚。而且鉴定机构意见表明,涉案结婚申请书上“李红”签名与样本上李华书写的字迹是同一人书写。依据以上事实和证据,法院确认1994年的结婚登记是李华冒用李红的名义登记办理。民政局在收到司法建议书后,经过充分调查核实,撤销了李红与周某的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