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知识产权局等单位《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副司长张志成表示,这是为推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深入实施制定的指导性文件,提出了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宏伟蓝图。
2008年6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首次将知识产权工作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来统筹推进和整体部署。张志成说,2008年以来,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突飞猛进,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已经成为举世瞩目的知识产权大国。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已连续三年居世界首位,商标申请量连续12年居世界第一位。但同时,发展中的问题也比较突出。例如在知识产权创造上,量多而质不优;在知识产权保护上,“权”虽多而“利”甚少;在知识产权运用上,多数企业仍然谋略不足,缺“兵”而少“阵”;在一些国际问题上,我们还是“板凳队员”。要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就必须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在更高水平上、在更深层次上深入实施。
张志成表示,《行动计划》勾勒出深入实施战略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全面部署了2014年到2020年实施战略的总体安排。《行动计划》从主要行动、基础工程、保障措施三个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给出了“作业蓝图”。突出支撑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立足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着眼提升管理效能,强化知识产权管理;聚焦提升国际竞争力,拓展知识产权国际合作。
《行动计划》抓住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两大关键进行重点部署。在运用上,促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强化专利导航、专利协同运用、知识产权集群管理,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更好地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增强产业竞争优势。在保护上,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刑事执法和司法保护,推进软件“正版化”。
《行动计划》提出,要建立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目标评估制度,针对重大产业规划、政府重大投资活动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价值分析标准和评估方法,支持企业在国外布局知识产权等,这些措施都将明显提高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水平。研究开发支出计入GDP,无形生产资产改为知识产权产品列入到固定资产中的新GDP核算体系,将有效地促进全国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更加充分地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