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阮某某、姚某某被警方押解回成都(照片由警方提供)
2011年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阮某某(福建籍)、姚某某(四川籍)夫妻伙同他人,以阮某某出资提供银行个人资产佐证,在成都中国银行分行申请办理高额度的白金信用卡120余张,通过POS机刷卡套现方式套取现金用以挥霍,并将资金转移它地。截止2013年10月,恶意透支累计拖欠金额达2200多万元,且上述欠款均已逾期三个月以上,经银行多次催收拒不归还。阮、姚两犯罪嫌疑人分别于2013年6月15日和22日,逃往马来西亚藏匿。
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以阮某某等人涉嫌信用卡诈骗立案侦查后,运用警务信息平台持续开展对潜逃案犯活动轨迹和资产划转追踪调查。“猎狐2014”境外经济犯罪逃犯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办案单位在四川省和成都市公安经侦部门的直接指挥下,通过采取多种侦查措施,确定了该两名逃犯在马来西亚槟城藏匿居住的具体信息。公安部“猎狐行动办”迅速启动国际警务协作机制,率领省、市经侦民警组成的境外缉捕组赶赴马来西亚,联合马来西亚警方开展抓获行动,于12月23日晚上,在逃犯的居所将其二人成功缉捕,并于27日顺利押解回成都。
截至目前,在“猎狐2014”专项行动中,全省公安机关已成功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