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义英(右)拿着交警部门新下达的她无责任的认定书,一脸无奈,母亲在一边忍不住哭了华商报记者曾春摄
华商报汉中讯对17岁的洋县女孩向义英来说,或许她已经后悔去年那场交通事故后,为男友顶罪的做法。这为她换来了10个月的刑期和44万的对外赔偿。出狱后,她开始为自己申冤。如今,男友因涉嫌交通肇事已被刑拘。
入狱
女孩被判10个月赔44万
生于1997年的向义英,是洋县磨子桥镇人。她的男友叶红利,是生于1995年的洋县槐树关镇人。叶红利的父亲是槐树关镇双庙村村主任。
2013年10月23日晚,时年16岁的向义英和时年18岁的叶红利骑着电动车在洋县县城文明西路向西行驶到西关转盘附近,撞倒时年50岁的女子唐某,两天后,唐某死亡。
2013年10月26日,向义英因涉嫌交通肇事被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刑拘。17天后,她被依法逮捕,羁押在汉中市汉台区看守所。2014年4月21日,洋县人民法院判决向义英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向死者家人赔付共计441645.0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