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5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2月18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6月20日放假,6月22日(星期一)补休。
六、中秋节:9月27日放假。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4年12月16日
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一出,细心的网友发现,中秋节9月27日恰逢周日,本应在工作日补假,但仅周六、日放假2天,认为这与《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4号)相关规定不符。《决定》第六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就此问题,中国政府网工作人员询问了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表示:因2015年中秋节和国庆节相邻近,如果中秋节在9月28日补假,国庆节后10月10日、11日(周六、日)就都需上班,为避免大家连上9天班,中秋节的补假放在了国庆节一起安排,国庆节后仅10月10日(周六)上班,公民休假总天数并未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