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标题:天价明星拍烂片? “国标”为演员薪酬立新规
日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十四五”中国电视剧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强调,每部电视剧全部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演员总片酬70%的制作成本配置比例规定,并要加强片酬合同备案与核查。(《半月谈》2月12日)
一部电视剧的制作成本是有限的,但在一些倚重流量偶像的IP大剧中,明星片酬在制作成本中的占比甚至达到75%,已经发展到“人大于戏”的畸形状态。除了支付明星片酬,用于创作、拍摄、制作、宣传以及支付其他演员片酬的资金已经少得可怜。
因此,一些电视剧的拍摄周期严重缩水,后期制作大量使用廉价特效,让原本可以拍得很好的作品,成了粗制滥造之作。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所谓IP大剧播出后,除了明星的粉丝欢呼雀跃外,其他观众都是骂声一片,在一些专业平台的评分也相当低。
而且,很多拿着天价片酬的演员经常存在“演技与片酬不相称”的问题,不仅演技拙劣,有些在拍摄时都不需要背诵台词,全靠对口型或念“12345”,再通过后期的配音演员呈现台词。天价片酬、“演技与片酬不相称”及“人大于戏”等问题的存在,不仅导致大量烂片出现,也让部分年轻演员怠于钻研精进演技,这更是对其他兢兢业业的普通演员的不公,长此以往,必将导致行业风气浮躁,也会拉低影视行业的整体发展水平。
其实,对于这些问题,管理部门、部分行业主体也都曾有过相关表态与举措。2018年前后,广电总局就曾发布第一版“限薪令”严控片酬;2018年8月,多家视频平台联合影视公司发布联合声明,规定“演员的单集片酬(含税)不得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其总片酬(含税)最高不得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如今,《“十四五”中国电视剧发展规划》堪称中国电视剧行业的顶层设计,在如此高规格的《规划》中,专门就演员片酬标准进行规定,足见管理部门对整治天价片酬问题的决心。而关于片酬具体标准的设定也较为合理,既体现了主要演员的劳动成果,也不至于让过高片酬挤压电视剧整体制作成本,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
为演员片酬制定“国标”,不仅能增加制作方与明星演员就薪酬问题谈判时的底气,也能让部分演员漫天要价时有所忌惮,对整个行业的片酬水平更能起到风向标作用。当然,片酬“国标”能否落地落实,产生长期效果,还需要我们做好配套工作。
一方面,即便有“国标”在前,或许还是会有影视公司、明星演员持观望态度或抱侥幸心理,通过“阴阳合同”、偷逃税等方式规避监管,继续行“天价片酬”之实。另一方面,“天价片酬”是久治不愈的顽疾,仅靠文件要求,或许很难在短时间内起到药到病除的功效。这就要求为片酬“国标”的实施,提供更加严格的配套措施,对此,《规划》提到要“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流程监管机制”,如何确保这套监管机制健全、运转、见效就成了落实“国标”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