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他人合租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咨询热线内容我姓白,大学毕业后就一直借住在好友家里。2005年5月,好友的父母移民去了加拿大,她家三室两厅的房子就剩我们俩人。为了不使房子闲置,好友决定招租。我因在朋友家借住太久感觉不好意思,表示自己愿意算做承租人,以后给她交房租。后采,好友在网上找到了一位异性合租人,我们三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但是合伙租住在一套房屋里的生活,我和好友都不曾有过。
请问:与他人租住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专线解答
首先,租之前应了解合租人的工作、职业,以及要看他与房主签的原始合同,如果表面看不出问题,则一定要与“二房东”签定合同,并注明违约责任,还要留存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二房东”与房主签定的原始合同的复印件。同时,水、电、煤气、有线电视、宽带等日耗费用也要分摊清楚,并落实在合同中,可降低合租风险。
其次,你们在签订合租合同时应注意,由于你们每个人租用的是不独立成套的房屋,因此在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每个人租用的部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使用共用部分的范围、条件和要求以免产生纠纷。
再次,与异性合租时一定要注意安全。男女合租住在一套房屋里,虽然这种“前卫”生活方式很“罗曼蒂克”,但在现实中,异性合伙租住房屋易出祸端。
最后,您与出租人共同使用房屋,应该严格遵守我国《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8条的规定:“出租人、承租人共同使用的房屋及其设备,使用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照顾公共利益的原则,共同合理使用和维护。”只有这样大家才可以在同一屋檐下和睦相处。
症结所在
本问题的症结在于咨询者对合租应注意的有关法律问题不了解。
律师提醒与注意事项
在合租生活中,难免有些小磨擦,但只要大家能做到“以和为贵”,相信合租生活也一样其乐融融。
如果合租伙伴以及出租人对共同部分产生争议,争议…—方可以要求他们共同的出租人解决纠纷,出租人应当在合理时间内协调处理。
法律链接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