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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1年省直机关公务员报名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

来源:网络推荐 浏览次数:385次 发布时间:2021-09-01

为进一步优化省级机关公务员队伍来源结构,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1年省直机关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本次遴选职位共94个,计划遴选公务员130人,其中专门面向选调生遴选26人。遴选职位详见《贵州省2021年省直机关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1.主要面向全省县级及以下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央在黔单位设置在县级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机构等)、省级机关设置在县级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机构等)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部分职位面向市级及以下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或义务兵服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2018年以来录用的选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村任职满2年。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符合条件报考的,须由县级党委组织部报市级党委组织部审批同意。

4.现任乡科级正职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务职级。

5.年龄40周岁以下。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内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

7.新提任为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或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不满3年的。

8.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以及其他情形。

以上遴选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1年9月。

三、遴选报名、网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9月6日9:00至9月10日16: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通过“贵州省2021年省直机关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公务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遴选公告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和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3.报考人员按以下流程提交报名申请:

(1)遴选公告发布后,下载填写《贵州省2021年省直机关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信息表》报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同意。

(2)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个人免冠证件照片;将单位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同意的《报名信息表》制成图像上传到报名系统(上传图像要求为jpg格式、100KB以下,图像要清晰准确,点击“证件资料”按钮上传图像,图片名称命名为:报名信息表),原件本人须妥善保存,以备后续使用。

(3)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按钮提交,等待审核。

注:确认在点击“提交报名申请”前,请务必填写完整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信息表》图像,《报名信息表》图像中的内容要确保与报名系统中填写的内容完全一致,因错填、误填、漏填、涂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报名信息表》有涂改、图像未按要求上传、未按时确认提交报名申请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5.报考人员根据职位要求,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点击“详细信息”按钮查看网上审核状态,审核状态为已通过即视为报名成功。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

2021年9月6日至9月9日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以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为准)与遴选计划数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供报考人员参考。

6.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二)网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9月6日9:00至9月12日16:00。报考人员请在资格审查时间内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通过“贵州省2021年省直机关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公务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省委组织部的统一组织下,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实施。

遴选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且已上传审核盖章《报名信息表》的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遴选单位对照遴选公告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和《报名信息表》进行资格审查。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1年9月10日16: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凡修改报考职位信息的,须在报名信息表最后一栏填写重新报考职位的代码及名称,签字确认后,再上传《报名信息表》图像,并确认提交报名申请。2021年9月10日16:00至9月12日16: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各公开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最低不得低于3:1。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遴选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省委组织部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职位遴选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职位遴选计划取消的,由报考人员向拟改报的遴选单位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后,由考务部门给予改报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18:00。

2.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1年9月22日9:00至9月24日18: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通过“贵州省2021年省直机关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公务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重点测查报考人员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9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试地点设在贵阳市,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阅卷完成后,由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贵州党建云”上适时公布。报考人员可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查询笔试成绩。

(二)专业能力测试

由需开展专业能力测试的遴选单位自行组织实施,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能力测试的时间为2021年9月25日(星期六)下午14:00—17:00。考试地点设在贵阳市,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由开展专业能力测试的遴选单位确定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报考人员可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查询专业能力测试成绩。

省委组织部于2021年10月中上旬在“贵州党建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或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一般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选数与遴选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选(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需开展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根据笔试与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选数与遴选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选(同一职位考生笔试与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之和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2.提交资格复审材料。资格复审公告发布后,由遴选单位根据省委组织部提供的笔试成绩(或笔试与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选数与遴选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通知报考人员分别将本人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报考资格条件证书(证明)等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放到一个文件夹打包传至遴选单位指定邮箱(文件夹统一命名为“报考职位代码、单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地址见职位表<附件1>),同时将个人近两年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单位审核盖章)扫描成PDF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遴选单位指定邮箱。各遴选单位按照遴选公告和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遴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符合遴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方可确定为面试人选,不符合遴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或笔试与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遴选计划。10月下旬,省委组织部将在“贵州党建云”上发布面试公告和职位调整情况。

3.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分值均为100分,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即:

一般职位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需开展专业能力测试职位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省委组织部将适时在“贵州党建云”上发布综合成绩及排名情况和考察公告。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计划数+1”的数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环节,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研究决定。

重点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遴选单位派出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通过实地走访和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对重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政治素质和个人征信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后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空缺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

六、讨论决定、办理调动手续

遴选单位党委(党组)根据重点考察情况,结合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综合择优提出拟调动人选,并在本单位和拟调动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遴选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七、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遴选公告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我省相关规定处理。

(二)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最新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三)本次遴选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报考人员查询考试信息请登陆“贵州党建云”和“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请报考人员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遴选信息。

(五)本遴选公告解释权属省委组织部,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各遴选单位咨询电话、邮箱地址见职位表。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政策咨询电话:0851-86824280、86823635。

网上报名及笔试准考证打印技术问题咨询电话(省人社厅考试院):0851-12333。

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第一纪检监察室电话:0851-85892775。

来源:贵州党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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