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办理流程:
1、预告登记业主可单方持房屋买卖合同、缴款凭证、身份证明等资料向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并领取相应城市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书。 2、权属登记。 需交资料: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2、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已设定抵押的)。 3、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 4、用地来源文件。 5、房屋报建文件。 6、预售许可证(属商品房项目的)(提交复印件)。 7、楼盘单元明细表(2003年6月13日前领取预售许可证的)。 8、身份证明。 9、公安部门门牌证明。 10、拆迁前原房屋的房地产证(合作开发或自己开发自有房地产的)。 11、移交房屋证明(土地出让合同条款里规定要移交有关房屋及直管房拆迁的)。 12、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书(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 13、银行与开发企业确定抵押情况的报告(实测面积、门牌与抵押登记证明书记载的面积不相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