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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肇事 老婆离婚也得还债

来源:网络推荐 浏览次数:99次 发布时间:2021-08-11

丈夫欠债14万元,与妻子自担;法院一审认为此项债务为共同债务,妻子有连带赔偿责任
丈夫交通肇事欠债14万元,与妻子离婚自担债务;法院一审认为此项债务为共同债务,妻子有连带赔偿责任
商报讯丈夫因入狱两年,需要赔偿死者家属20万元。为了不连累妻子,他决定和妻子离婚,债务由其一人承担。然而,受害人的家属听到这个消息后却不干了,还将肇事者的妻子告上法庭,表示离婚可以但债务还要他们一起承担。3月26日,记者从天水市清水县法院获悉这起因离婚引发的索赔案,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即使这对离婚,妻子也有连带偿还债务的义务。
车祸发生撞死路人赔钱财
李军和郭蓉本是一对幸福的夫妻,可2009年9月3日,他们却到天水清水县民政局悄悄离婚了。这引起了同县居民王权一家的高度重视。经过权衡利弊之后,王权决定将郭蓉告上法庭,要求郭蓉和其前夫李军一起承担一笔债务的赔偿。
一对原本幸福的夫妻为什么要离婚,王权干嘛要管别人离婚呢这些问号的解开还要从两年前的一起车祸说起。李军开一辆29座的中巴车跑运输,多年下来家里的日子过得宽裕舒坦。2007年9月2日,他驾驶着中巴车从县城到市上的途中,由于制动操作失误,将马路上行走的路人王某撞倒,导致王某当场死亡,事后李军以交通肇事罪被。2008年3月,法院判决李军有期徒刑两年,并赔偿死者王某家属21万。
夫妻离婚死者家属来告状
李军入狱前后赔偿了死者王某家属7万余元,到李军出狱还有14万元没有赔偿。服刑结束后,李军和郭蓉的夫妻感情也大不如前,李军一直觉得愧对妻子。2009年9月,夫妻俩经商议后决定,随后他们悄悄到县民政局办理了。按照离婚协议,李军和郭蓉各自一个孩子,李军所欠的14万元债务由李军自行偿还,郭蓉没有责任。对于这样的协议,李军表示:不能因为他的过错让妻子受到牵连,这对妻子不公平。
虽是“低调”离婚,可王某的家属很快就知道了这个消息。王某的父亲王权认为,这是这对夫妻合演的“苦肉计”,目的是逃避赔偿。他的孩子尸骨未寒,对方却为逃避14万元的债务想尽办法,这让他心寒不已。对此李军表示,他们离婚只是,不让妻子承担债务是因为他很内疚,他一定会想办法偿还。可王权无法相信李军的解释。2009年12月,王权将郭蓉告上清水县人民法院,诉请郭蓉和前夫李军一起承担14万元的赔偿责任。
共同债务离婚也要连带赔
近日,该案在清水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就这笔14万元的债务是否是,双方展开激辩。郭蓉表示车祸是李军造成的,而李军也表示错都是他犯的,跟郭蓉没有关系。王权则认为夫妻就应该共患难。3月26日,记者从清水县法院获悉,法院认为,肇事的车辆是李军和郭蓉夫妻存续期间经营的,李军肇事的行为亦非故意。所以肇事产生的赔偿费用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法院判决,郭蓉和李军连带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死者家属王权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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