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某与岳某某自由恋爱相识并于2005年,婚后小两口相亲相爱,孝敬老人,小日子甜甜蜜蜜,一家子其乐融融。谁知天有不测风云,2006年冬,岳某某在下班回家途中遭遇车祸,经抢救虽脱离生命危险,但却成了“植物人”,沉睡不醒。俗话说“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然而事故发生后,妻子马某某却对丈夫悉心照料,不离不弃,相守相依,盼望丈夫能够早日醒来。面对如此痴情的儿媳,老两口看在眼里,暖在心理,可三年过去了,儿子醒来之日却仍然遥遥无期。可怜天下父母心,谁不想自己的儿女能有一个好的归宿,将心比心,再也不能耽误媳妇的青春了,她已经很对得起儿子了,说什么也要赶她走,她应该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幸福,老两口如是说。经多方咨询了解清楚相关程序后,老两口千方百计说服儿媳提起了离婚诉讼。
经审查,被告岳某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虽然夫妻之间有相互的义务,但毕竟不属于的范畴,且双方均自愿离婚,故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了上述协议。(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