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小华与唐金玲于2010年3月5日经人介绍相识,3月7日经双方家长同意,彭小华按照当地风俗给唐金玲送上18000元彩礼,3月9日两人便到安福县民政局办理了。后两人到上海打工,打工,因彭小华工作忙,疏忽了唐金玲,唐金玲认为两人刚结婚,彭小华就对其不理不睬,两人没有办法继续共同生活下去。5月份,唐金玲不声不吭地独自一人到深圳打工。
彭小华几次打电话给唐金玲,希望唐金玲能回心转意,但唐金玲对此均不予理睬。后彭小华找到唐金玲,希望两人能好聚好散,并向唐金玲索要18000元彩礼,唐金玲表示离婚可以,但彩礼没有返还。无奈之下,彭小华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两人离婚并要求唐金玲返还彩礼18000元。
法院受理后,主审法官多次作双方的思想工作,并耐心的给他们讲述我国及的相关规定,一日百日恩,希望双方相互让步,和谐了结此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两人自愿离婚,唐金玲返还彭小华彩礼5000元,并于当日付清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