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和陈某经人介绍,于2010年。婚后,李某发现陈某在偷偷服用治疗精神疾病的氯氮平片。李某向陈某及其父母询问此事,他们均矢口否认陈某患有精神疾病。但过后不久,陈某病发,用玻璃片割破手腕企图自杀。李某这才了解到陈某曾服用治疗精神病的药物长达10年之久。陈某及其父母方才承认陈某在婚前曾患有精神分裂疾病。
李某认为,陈某患有精神分裂疾病长达10年之久,根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但陈某及其父母故意隐瞒实情,促成二人结婚,结婚时通过媒人收取了两万元彩礼,令其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上的打击。故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要求陈某退还彩礼。(宋瑶 李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