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劳动合同和责任经营之间的关系
劳动合同签订的工资待遇水平是最低按照社会最低标准,责任经营签订的工资是自负盈亏。那我现在如果责任经营没有效益,那是按照哪个标准执行请教这种责任经营的合法性可不可以得不到最低工资待遇解除劳动合同
问题补充:
目前责任经营即将到期,而劳动合同还有一年多时间,而目前已经三个月没有发工资,且不给任何说法。请问可否以待遇得不到兑现或者拖欠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合同的步骤是怎么样的,是否是要先解除责任经营合同
律师回答:
可以以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就可以了。
相关法律常识: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合同纠纷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争议主体对于导致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法律事实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有着不同的观点与看法。合同纠纷的范围涵盖了一项合同的从成立到终止的整个过程。
合同的纠纷有:合同的效力,即合同是否有效之争议;合同文字语言理解不一致之争议;合同是否已按约履行之争议;合同违约责任应当由何方承担及承担多少之争议;合同是否可能单方解除之争议。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之后,理想的状态是当事人各自分别按照合同规定之内容完成应履行之义务,直至合同圆满终止。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既有合同当事人主观的原因,也有情势变迁方面的客观原因。导致合同在签订之后的履行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或大或小的纠纷。没有任何纠纷,合同即履行完毕的情况是不多见的。尤其是在大型合同及涉外合同之中,对于合同纠纷,有些当事人协商加以解决,有些却协商不了,就可能会使一方当事人诉诸仲裁或诉讼,一旦纠纷得不到解决,就会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甚至扰乱社会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