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租车合同
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达成旅游租车协议如下:
1、作为中介,甲方为乙方提供市场上可供包车的车辆。
2、乙方同意按双方商定的价格_______元/天,租用甲方提供的车辆,共计 _ _天,总费用为__ ___元人民币。
3、甲方应乙方的要求为其提供车型为 牌 座 车 辆,车牌号: 、 ,_____旅游牌照。此车允许载人数为____人,乙方上车人数不得超过此规定之人数。
4、车辆所属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司机姓名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6、双方商定,此次包车所行驶的线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无特殊情况,双方不能随意改变线路;若确实需要改变,由双方协商后才能改变,如由此增加费用,由乙方支付。
7、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甲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支付同等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
8、若需延长包车,需经甲方同意,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9、甲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按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交付乙方使用,若因延误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10、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车辆进行检查核实,如有问题,乙方可拒绝使用,并要求甲方为其改换其它合格车辆。
11、如甲方提供的车辆中途因车辆本身的故障造成抛锚,则由甲方尽快的更换相应的车辆,或双方协商一致,退还剩余的费用。
12、甲方应要求驾驶员在途中随时检修车辆,若有隐患,应立即解决;乙方应在行驶过程中随时监督车辆的运行情况,若发现隐患,应立即制止直到安全为止;若驾驶员不听劝阻,乙方应立即举报并有权拒绝上车,由此造成之损失,甲方应尽全力协助乙方向驾驶员及所在单位追讨。
13、在行驶过程中,乙方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4、如因其它原因,如塌方、泥石流、堵车、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误,则双方各处承担各自的损失,互不追究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后续事宜。
15、若因司机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由乙方与车辆所在单位协调处理;如果甲方为其代购了旅游意外保险,则旅游意外保险按保险相关条例进行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甲方可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16、此次包车乙方____提供司机的食宿,如需提供,标准如下:
17、补充条款:
18、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址址: 址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