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约登记对象。除第一轮参与对象(厦门户籍人口或在厦缴纳社保人员)外,新增在厦已就业且用人单位为其办理了就业登记的人员(以下简称“就业登记人员”,可通过登录市人社局网站个人网厅查询本人就业信息)。
2、第一轮已预约登记并中签的人员无需重复登记,自动进入第二轮抽号。就业登记人员以及未在第一轮预约登记的厦门户籍人口或在厦缴纳社保人员,可进入“i厦门”微信公众号的”口罩预约登记”系统完成预约登记。
3、第一轮已登记的人员如尚未中签,请认真核对登记信息准确与否后重新登记,参与第二轮的资格审核与抽号。
4、第一轮抽号已中签人员如尚未购买,可在2月18日20:00之前到所登记的网点购买,逾期作废。
5、本轮抽号规则与第一轮相同。在口罩货源保障的情况下,每天上午9:00在厦门鹭江公证处的公证下,对符合条件的登记对象进行抽号,结果通过短信方式通知中签人。
6、请中签人员严格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短信通知到所登记的网点购买。
7、登记系统全天候开放(每日22:00-24:00数据维护期除外)。每人只需登记1次,如有更改登记,以最后一次登记为准。
8、如发现恶意刷单或有攻击网站行为的人员将被取消抽号资格,违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