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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5研究生招生网报公告及报考点

来源:网络搜索 浏览次数:597次 发布时间:2014-09-22

各位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请你务必仔细阅读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和四川省关于网上报名公告信息以及相关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布的公告信息与要求,正确选择报考的招生单位和具体的报考点,避免因错选招生单位或报考点导致不能参加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和考试。

  一、报名注意事项

  1.选择四川省各报考点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交纳报名考试费,否则报名无效。在提交网上支付前应仔细阅读有关网上支付的相关说明(见附件)。

  2.考生应真实、完整、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后,请打印出清单并牢记本人在学信网上的注册的账号、密码以及在网上报名中生成的报名号。考生如发现报名信息填写有误,可在国家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凭学信网账号、密码登录并直接在网上进行相关信息的修改,但“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三项为报考关键信息,不论是否已支付报名考试费,在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后,此三项信息都不允许修改。考生若发现以上关键信息错选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重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交费。

  3.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前,务必认真核准各项信息,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报考点不再接受考生报名信息修改的申请。考生错选“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等关键信息,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的,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4.考生必须于11月10日至14日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包括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携带学生证),到网上报名选定的报考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在《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情况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照相、采集指纹和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其报名无效。

  5.报名点只办理网报信息确认,不受理网报信息的修改和现场补报。

  6.考生在选择报考点时,务必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四川省2015年硕士生招生报考点办理报考手续范围》(见附表)来正确选择报考点。对于误选报考点的考生,报考点将不予办理报考手续确认,后果由考生自负。 7.考生应严格按规定和要求填写网报信息,如因填写信息错误或者填报信息虚假而导致不能考试、复试及录取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承担。

  8.依据四川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的相关规定,对在四川省内所设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收取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费180元/人。

  9.在缴费人数达到报考点容纳上限时,系统将关闭该报考点,并禁止未交费考生继续交费,考生只能在系统提供的可选报考点中重新选择报考点进行报名、交费。

  10.2014年9月25日至28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期间,“网上支付”功能同时开通,考生在此期间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支付的报名考试费有效。

  11、2014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考生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报考点办理报考手续范围详见附表。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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