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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借款先扣钱!部分网贷App服务协议存“误导同意”乱象

来源:网络推荐 浏览次数:178次 发布时间:2019-09-02

光明网讯(记者 姚坤森)“只在平台注册了个人信息,但并未进行贷款操作”。近日,有网友在投诉平台反映,自己莫名接收到一些网贷平台发来的扣款消费信息,其中,扣款数额从98元到299元不等。

记者梳理发现,被扣款者多是因为在注册个人信息时,直接勾选了用户服务协议、代扣服务协议和评估推荐服务协议的选项,并未详细阅读了解协议的具体选项内容。一些网友表示,由于消费服务内容和其它用户服务协议条款混在一起,一般很难区分辨别,致使了在扣款发生后还不知情。

各种网络贷款App(图片来源于网络)

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法治国际中心执行主任吴沈括表示,网贷App平台在用户注册协议条款中,包含个人信息评估推荐服务属于误导用户同意这种收费服务信息。在用户未充分有效了解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的情况下,做出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选择,违反了《关于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的公告》规则。

吴沈括还提到,在网贷App平台上用户注册的协议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免除注意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在篇幅较长和内容较多的格式合同中,用户在注册中难以充分知悉其内容,实际中会有无法达到引起用户的注意的作用,此时应该通过字体标红、特别提示等方式让用户留意。如果没有尽到提示义务,不能引起对方当事人的充分注意,产生纠纷时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合同一方的解释。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也表示,这种扣款行为实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消费者并没有被提前充分告知需要履行的义务,导致用户在签订协议时,直接勾选相应选项,这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剥夺。其次,是对于用户公平交易权利的剥夺,由于和注册协议条款相互绑定,消费者在还未进行自主选择时,就已被平台方事先提供的“服务”扣了款,这种行为是不公正的。

吴沈括建议,用户可以与网贷App平台内部协调,说明情况之后看平台是否可以为用户提供退款,若平台无法解决问题,则可通过司法途径挽回损失。

朱巍也指出,对于这种不简单的以资金放贷为目的,而是通过正规的合同做挡箭牌,实际上暗含不正当收费服务的行为,最终还需要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和工商等部门合力解决。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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