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2019年中小学网上报名http://218.56.133.204:19003/lylszs2019/home为方便学生及家长了解2019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现将工作中部分常见问题作如下解读说明。
1、2019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思路是什么?
答:近年来,兰山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改革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对规范教育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巩固成果、深化改革,促进教育公平,2019年,兰山区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政策要求,按照“整体延续政策、具体规范完善”的工作思路,严格规定程序,科学研制修订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报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实施,确保招生入学平稳有序,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2、2019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答:在继续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又重点突出了两个原则:一是进一步落实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要求在做好辖区内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和建设相关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和督促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规范有序入学。二是建立学区一体化管理制度,每个镇街道原则上划分为一个或两个学区,学区内每所学校有各自招生片区。学校招生时优先招收本校招生片区内常住人口子女,剩余学位向学区内(或其他学区)其他学校不能接收的常住人口生源开放,并按批次录取。
3、2019年兰山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在工作方式上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答:一是今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全程使用“服务平台”,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小学和初中招生工作同步进行,更加公开、公正。二是整体上分“信息采集”、“招生录取”两个阶段组织实施。“信息采集”阶段主要面向家长采集报名入学的相关信息,城区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均需登陆平台注册登记,常住人口注册登记时可按学校招生片区直接报名志愿学校。
“招生录取”阶段又分两个步骤:即各招生学校先审核招收片区内常住人口子女;再根据空余学位情况,组织招收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招生又分两次进行:一次申报时,家长通过“服务平台”上各招生学校公布的学位情况,选择志愿学校申报(初中一次申报仅限城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招生学校按随迁子女积分情况予以录取,录取满额的学校关闭报名端口;二次申报时,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继续公示学位情况,一次申报未被录取的及非兰山区小学毕业生可登陆“服务平台”选择志愿学校申报,招生学校按随迁子女积分情况予以录取,录取满额的学校依次关闭报名端口。如城区中小学无法容纳的生源,可选择有空余学位的镇(街道)中小学或民办学校申报。
4、2019年城区中小学招生片区有无变化?
答: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片区或学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的要求,今年兰山城区中小学招生片区基本延续往年的区划,继续实行单校划片为主,弹性学区、多校划片为辅的招生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同时,结合今年教育资源新增状况,以弹性学区的方式对部分学区划分进行了调整优化,确保积极稳妥。一是为发挥齐鲁园小学办学潜力,化解沂龙湾小学办学压力,将沂龙湾小学原招生片区内北部四个小区作为齐鲁园小学与沂龙湾小学共同招生的弹性片区。同时将北至南京路、东至艾山路、南至武汉路、西至蒙山北路区域划为齐鲁园小学与二小南京路校区的共同招生弹性片区;二是滨河实验学校新校区今年秋季投入使用,可以扩大办学规模,将与周边学校五中、砚台岭小学等实行弹性学区招生。
5、2019年兰山区在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为进一步扩大优质资源的覆盖面,让更多的孩子享受优质教育,兰山区继续大力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今年滨河实验学校(九年一贯制)初中部将与临沂十二中联合办学,成立十二中滨河校区,实行人事管理、经费管理、管理制度、业务管理、评估考核的“五统一”的一体化管理模式。同时新增四处集团化办学联盟学校,其中红埠寺小学作为西郊实验学校联盟学校;聚才小学作为四小联盟学校;洗砚池小学、书院小学作为三小联盟学校;清河北路小学(原焦庄小学)作为一小联盟学校,联盟学校之间实行管理互通、研训联动、质量同进、文化共建、项目合作、捆绑考核等“六大行动”。
6、2019年兰山城区小学、初中起始年级招生报名方式有何变化?
答:今年报名就读兰山城区公办学校(金雀山、银雀山、兰山、柳青四个街道范围内)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需登录“2019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农村学校和民办学校仍采用现场报名的办法,具备条件的也可以使用入学服务平台。民办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自主制定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事宜,家长可咨询相关学校。
7、申请入学的各项证件是教育部门审核吗?有一项或几项材料不合格可以申请入学吗?
答:自2017年开始,我区建立了义务教育招生联动机制。教育部门牵头,公安、人社、自然资源、住建、税务等部门密切配合,分工负责,严格户籍(居住证)、房屋所有权和社保缴纳、纳税申报等入学信息的审核。今年将进一步加强合作,对适龄儿童信息数据进行系统筛查、审核。需要现场认定的,学校将组织家访,予以考察核实。全部资料审核合格后,该生才具备录取资格。凡提供虚假证件的,将取消其公办学校录取资格。
8、今年小学招生的年龄有何要求?
答: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的适龄儿童,即2013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儿童。201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由系统限制,无法采集信息,不能注册建籍。所以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9、已到入学年龄但未报户口的孩子怎样申请入学?
答:城区常住无户口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应及时为孩子办理户口。暂时不能办理落户手续的,需持《出生医学证明》(或能够证明出生年月的原始材料)、父母户口簿、身份证、社区介绍信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监护人房产所在片区学校补录入学信息。
10、适龄儿童户口不在父母户口本上,能否以父母房产在片区内学校申请入学?
答:适龄儿童户口不在父母户口本上,需提供父子(或母子)关系的法定证明(提供原始《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方可以父母房产在片区内学校申请入学。
11、父母离异怎样认定适龄儿童入学?
答:父母离异后子女户籍在兰山区的,按本地户籍适龄儿童政策入学;父母离异后子女户籍在区外,父母一方户籍在兰山,需回兰山就读的,以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为准。
12、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申请入学的学龄儿童,对其户籍有何要求?
答:根据《2019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申请入学的学龄儿童,须为兰山区户籍,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
13、小产权房业主子女入学如何审验?
答:兰山辖区内社区(单位)建设的小产权房业主子女入学,可登陆“服务平台”,在相关界面登记注册入学信息。除由公安比对审核其户籍信息外,还需所在镇街道政府、招生学校及村居(单位)共同对小产权房的产权和实际入住情况进行调查确认。情况属实且为所属村居户籍的,按常住人口子女序列依次录取。非所属村居户籍的,视申报学校学位情况录取;如因申报学校学位不足无法容纳,由学区招生办公室按就近或相对就近调剂入学。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
14、购买的房子属于商业用房,子女能否按其所属学区申请入学?
答: 兰山区入学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19年8月31日)。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15、兰山城区某片区的拆迁回迁户,孩子应如何入学?
答:如果回迁片区建设尚未完工,目前仍然在其他地方暂时居住,可以持户口本、回迁证明等材料到原居住地学校申请入学;也可以由兰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协调安置到暂住地片区学校临时入学。如果已经回迁,应在实际居住地按学区入学。
16、适龄儿童监护人已在兰山城区购买房产,但还未交房入住,能否在学校片区内申请入学?
答:根据省、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有关规定,“住、户一致”是划片招生的基本原则。因此,自有住宅且实际入住是划片招生入学的前提。如果该住宅还未交付使用,也未实际入住,则不属于片区学校招生的范畴。此类适龄儿童应在户籍所在地入学,待实际入住并办理户籍迁入后,可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在该学校对应年级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申请办理转学。
17、随迁子女报名兰山区小学、初中需要哪些条件?
答:随迁子女来我区中小学报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原则上连续满一年以上(截至2019年8月31日,下同);父母至少一方在兰山区务工或经商原则上满一年以上。具体以公安、人社、税务等部门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兰山城区户籍居民不作为城区流动人员,其子女也不作为随迁人员子女安排入学。
18、外来务工人员未办理居住证,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入学吗?
答:居住证是合法居住的证件。根据教育部关于“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的要求,我区在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中,父母双方中必须至少有一方材料齐全,才可以在我区申请入学。
19、兰山区农村户籍的适龄儿童,能否随进城务工或经商的父母就近入学?
答:如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均在城里务工或经商,且长期居住,在原籍就学确有困难的,可参照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20、现役军人、华侨、援藏干部、烈士、港澳台同胞、在兰山区工作的外籍专家、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如何安排就读?
答:按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执行。凡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入学优待。小学按实际居住地安排对应招生范围学校就读;初中按同城待遇统筹安排入学。具体情况可以电话咨询或到招生办公室现场办理。
21、孩子在小学举办的幼儿园毕业,能否直升该小学一年级?
答:在各小学附设的幼儿园毕业的儿童,不能直接升入该小学一年级,应根据当年招生入学政策要求,在居住地所在片区学校申请入学。任何小学不得作出在本校附设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就能在本校就读小学等不符合规定的承诺。
22、在兰山城区购置住宅,如何申请转入片区服务学校?
答:依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临教基字〔2018〕3号规定,申请转入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寒假、暑假开学前两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对转入学生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转入学校集中向区教体局提交转入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各年级现有学生数、空余学位情况和拟转入学生名单后附学生家长提交的原始材料)→区教体局审核后确定最终转入学生名单→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等事宜。义务教育阶段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所申请转入学校无空余学位的,可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或由街道中心小学在辖区内有空余的村居学校调剂转入;确因学位不足无法转入的,可待教育资源增加后再提出转学申请。
23、家长如何更详尽地了解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报名程序?
答:一是认真研读《2019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招生工作日程安排,根据政策规定准备并完善入学手续;二是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于2019年5月21日开始组织开展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539-8184032),届时可现场或电话咨询。三是5月下旬至6月上旬,区教体局将开放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模拟系统,印发《兰山区城区中小学入学须知》,组织社区、学校、幼儿园开展招生政策宣传,指导家长模拟登陆平台注册登记入学信息。
以上解读说明,如有不清楚之处,请于5月21日后,向户籍所在辖区学校招生办咨询,也可拨打兰山区中小学招生办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