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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举报被表哥性侵六年,警方:无证据不构成犯罪

来源:网络推荐 浏览次数:320次 发布时间:2018-11-17

通报称,陈某帆反映的情况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除当事人双方陈述外,未发现其他有价值的证据或案件线索。

文1161字,阅读约需2分钟

▲安徽宿州18岁女孩称儿时被表哥性侵6年 警方:未发现证据。新京报我们视频出品

11月8日,一名微博用户@“快乐帆头”发文称自己儿时被表哥性侵长达六年。11月8日晚,小陈的表哥马某回应新京报记者,否认他曾性侵表妹的说法。11月16日,宿州埇桥分局通报称,除双方供述外无其他证据线索,且马某被指控行为时分别为9岁、15岁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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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控被表哥性侵患上抑郁疾病

11月8日,在微博发布此信息的小陈告诉新京报记者,因父母关系不和,她经常被送至邻近的姑姑家中吃饭,5岁至11岁期间,她多次被其读六年级的表哥性侵并施以语言威胁,告诫她不要说出去。她称,由于此后深受抑郁症困扰,多次自杀导致这段记忆出现空缺而只记得有三次被性侵的经历。“我现在知道的是只有三次,但是我很肯定,基本上我去一次就会被他性侵一次。”

▲视频截图

小陈称,后来自己因此事患上精神类抑郁疾病,其提供的四份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测量表显示,“有重度抑郁症状”“有重度焦虑症状”,此外,她还称自己有“中度强迫症”和“边缘人格障碍”。据其所述,查出抑郁疾病后她曾先后五次尝试自杀,2017年,她在一次和爸爸的吵架中将此事告知家人,刚开始被认为在撒谎,但最近家人突然决定支持她,她也受到网络影响开始在网络发声。小陈说,11月8日15时,她已前往南关派出所报警并做了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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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哥否认 家人称等警方调查结果

11月8日晚,小陈的表哥马某回应,否认他曾性侵表妹的说法。他称,表妹小时候有一段时间的确经常来家里吃饭,也和他经常联系,后来长大了就逢年过节联系一下,而表妹从没有告诉过他有关“性侵”的任何说法。马某称,11月7日他妈妈曾就此事询问过他,也被他否认。马某介绍,他1995年出生,而表妹1999年出生,在他眼中,表妹在没有到叛逆期的时候都挺好,后来可能由于家里疏于照顾,比较叛逆。但最近听说了她由于抑郁症或某种精神问题,一直休学在家。

11月9日,小陈的父亲陈先生表示,既然女儿已经报警,则以警方调查结果为准。马某的小舅称,家人对此事不太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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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无证据线索且不构成犯罪

11月16日,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通报称,2018年11月8日15时许,辖区居民陈某帆到我局南关派出所报案称,其曾遭受到表哥马某性侵,民警受理展开调查。

经询问,陈某帆自称于2004年(陈某帆5岁、马某9岁)、2010年(陈某帆11岁、马某15岁)暂住其表哥马某家中期间,三次遭到马某猥亵。为调查核实,11月9日,民警先后走访询问了陈某帆母亲陈某红、马某母亲陈某,均表示不知情。11月10日,马某到南关派出所接受询问陈述,未对陈某帆实施过猥亵行为。

通报称,陈某帆反映的情况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除当事人双方陈述外,未发现其他有价值的证据或案件线索。同时,马某被指控对陈某帆实施三次猥亵行为时的年龄分别为9岁、15岁,根据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马某被指控行为时尚未达到应当负法律责任的年龄,不构成犯罪。

警方还呼吁,家长应引导孩子,如遭受到不法侵害,立即告诉家长并及时报案,同时保留相关证据。

新京报记者 张熙廷 张玛睿 编辑 程磊 校对 陆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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