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200万元不还,并对法院判决、财产申报令等置之不理,直到妻子和两名担保人被拘留,借款男子才表示履行判决。
2015年5月,铜川男子安某从西安的雷某处借款200万元,王某、姚某承担连带担保清偿责任。借款到期后未能还钱。2017年10月,莲湖法院一审判决:由安某、向某夫妇归还200万元及利息;王某、姚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能履行法律义务。
今年2月,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限期申报财产,但被执行人无一人申报。4月28日晚9时,安某妻子向某驾驶宝马越野车在翠华路出现,省高院、莲湖区法院执行法官前往拦截,并宣布对其司法拘留15日。
得知妻子被拘留,安某表示履行法院判决。4月30日,雷某与被执行人达成还款和解协议,分期支付200万元及利息,法院对安某、向某名下的一套房屋和向某名下的宝马越野车予以查封。和解协议达成后,法院对被执行人提前解除拘留,同时对安某处以5万元罚款。华商记者 宁军 通讯员 詹保余
作者: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