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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被丈夫打成左耳鼓膜穿孔,法院发保护令保持两百米距离

来源:网络推荐 浏览次数:193次 发布时间:2018-04-21

长知识

申请人身保护令:申请人身保护令需具备三个条件: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请求、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现实危害的情形。除了夫妻,同居的情侣之间也可以申请。申请保护令不需缴纳诉讼费,法院需在72小时内发出人身保护令或驳回申请,对于情况紧急的24小时内就会给出反馈。

成都商报客户端 图

违反人身保护令:通常按民事案件处理,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也会追究刑事责任。

人身保护令效果:保护令对施害人的震慑效果较好,法院会把保护令的裁定书同时发给当地派出所,请派出所配合执行。目前为止,彭州法院辖区没有接到一起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报案。

人身安全保护令

1、禁止雷东强在邱苇及其女儿住所地或工作场所200米范围内活动;

2、禁止非法获取邱苇的通讯方式及通讯记录;

3、禁止骚扰、跟踪、接触邱苇近亲属。

“人们日常所犯最大的错误,是对陌生人太客气,而对亲密的人太苛刻,把这个坏习惯改过来,天下太平。”对于这句话,邱苇或许更有体会。

邱苇今年47岁,丈夫雷东强46岁,两人如今正卷入离婚官司中。

去年6月,邱苇被丈夫一记耳光打成左耳鼓膜穿孔,女儿“被踩在地上”打,手缝了三针,诱因是高考填志愿时的分歧。母女俩为此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令载明的案情还显示,家里安了三个监控,雷东强还购买了邱苇手机通信记录。但丈夫对外人却很热心,“家里小孩不断,经常替邻居照料小孩”。

4月20日下午2点,该离婚案在成华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经过漫长的4个小时,法院未当庭宣判。

矛盾

丈夫在家安了三个监控,喜欢孩子却常打女儿

邱苇在成都某高校任教,在学校里,成都商报记者见到了她。邱苇回忆,雷东强第一次动手是在2004年6月,因为邱苇把婆婆送给孙女的铁制玩具错当成垃圾扔了。在丈夫第一次动手打她的时候,她没有严厉制止或采取措施。

“我太麻木了。”邱苇说,事后回想,她的忍让给雷东强的感觉是用暴力解决问题效率最高,“因为不必做任何解释,多省事儿”。

邱苇称,雷东强经常打女儿,而且一直以来都会自己给女儿布置作业,并要求女儿先写他布置的作业,再写学校里的作业。“倒不觉得是私有财产,他是把我们看成他身体的一部分,而不是独立的个体。”

在邱苇看来,丈夫“并不是坏人”,他对于外人一直很热心肠,尤其喜欢孩子。“以前在大院里的时候,邻居有事把小孩放到雷东强家,他看到小孩穿得不好,就自己带着孩子买衣服。”雷东强曾要求收养一个孩子,不过邱苇没同意。

每次对女儿施暴后,雷东强也表现出愧疚。邱苇告诉记者,丈夫打完女儿后会特意去买好吃的给女儿,或者满足女儿的小要求。“其实他还是心疼孩子的,我把这理解成一种过度补偿。”

让邱苇无法理解的是,雷东强给家里安装了三个监控,监控只有雷东强的手机可以查看。“客厅安装监控我能理解,但是厨房和书房也安了,就是用来监视我和女儿的。”在邱苇看来,雷东强虽然不可能24小时盯着监控,但是每分每秒都给她和女儿带来极大的精神压力。

爆发

填志愿引发纷争,饺子刚放锅里母女俩就被叫出来打

2017年6月22日,高考成绩出来了,女儿考得挺不错,希望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但雷东强希望女儿报中国科技大学。女儿把填报志愿的密码遮挡起来不让父亲看,为此雷东强感到火冒三丈。

6月27日,高考志愿填报截止日的前一天。中午11点,邱苇母女在厨房包饺子,饺子刚放锅里,雷东强就将她们叫去客厅。“挺生气的,问我支不支持女儿报北航,是谁提起报这个学校的,能否承担后果?”雷东强说着说着就情绪失控了。

邱苇有些发愣,女儿突然语气不耐烦地冲雷东强喊了一句“等一下再说”。

雷东强脾气上来了,对女儿大打出手,“把女儿弄地上踩”,并警告邱苇“你越拦我就打得越狠”。反抗之余,女儿反问邱苇“妈妈你为什么要忍着他”,这一问更加激怒了雷东强,猛甩一个耳光到邱苇脸上。

邱苇称,当时她只觉得一阵剧痛传来,天旋地转,是女儿在路上报的警。“那个耳光以后,感觉自己像是泡在游泳池里,脑袋懵了。”邱苇和女儿打车去了医院,经医生检查,邱苇的左耳鼓膜穿孔失聪,女儿的左手也因为受伤缝了三针。

8月6日,雷东强突然来到邱苇在成都东边的临时住所,此举吓到了邱苇,因为她根本没和丈夫提起自己搬到哪里。事后回想,邱苇认为是雷东强通过自己的支付宝账户找到了点外卖的记录,根据送货地址找上门来。

雷东强见到邱苇后,并没有动手也没有恶语相向。但之前的这一记耳光,让邱苇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以前不管他有多么不可理喻,也还是想把日子过下去,但现在不这么觉得了,他是在剥夺我的权利,动辄用暴力解决问题。”

几经辗转,记者在雷东强住处的电梯间见到了他。他拒绝采访,双手微微发抖,反复向记者强调“不要刺激我”。对于人身安全保护令所记载的案情,他不置一词,并称邱苇的指控是对他的诽谤。

求助

申请人身保护令,禁止丈夫在住所200米范围内活动

在律师的建议下,邱苇母女俩向成华区法院申请到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接到申请后,成华区法院认为,依据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材料,能够证明雷东强经常性向母女俩施暴。

值得注意的是,人身保护令中特别载明:禁止雷东强在邱苇及其女儿住所地或工作场所200米范围内活动,并禁止非法获取邱苇的通讯方式及通讯记录,禁止骚扰、跟踪、接触邱苇近亲属。

“每份人身安全保护令都是不同的,根据不同的情形,会采取不同的措施。”彭州法院家事审判庭庭长祝增巧介绍。“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通常按民事案件处理,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也会追究刑事责任。”祝增巧表示,目前来看保护令对施害人的震慑效果较好,目前为止,彭州法院辖区没有接到一起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报案。

“传统观念里有‘法不入家门’、‘家丑不外扬’的说法,这是不正确的。家庭内部也一样,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祝增巧说。

法院发出保护令后,雷东强没再“骚扰”过邱苇。开庭前,两人最后一次见面是去年12月7日,邱苇回原来的家里取棉被,遇到遛狗回来的雷东强。

4月20日下午2点,两人的离婚案在成华区法院开庭。开庭前5分钟,雷东强和律师一起出现。雷东强表情平静,并保持沉默,庭前准备均由律师完成,律师提出案件不公开审理。

雷东强的律师告诉邱苇,男方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爱和责任。对此邱苇感到不以为然:“如果这都是爱,那爱也太恶心了。爱也可以杀人,难道就可以以此为借口不承认杀人的事实吗?”

经过近4个小时的审理,法庭宣布休庭,未当庭宣判。(邱苇、雷东强系化名)

(原题为《人身安全保护令 丈夫和妻女保持200米以上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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