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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积分落户细则出台 4个资格条件缺一不可

来源:网络推荐 浏览次数:307次 发布时间:2018-04-11

来源:长安街知事  

  原标题:重磅!北京积分落户细则出台,4个资格条件缺一不可

  撰文|王天淇

  《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管理细则》)今天正式发布,本月16日起,北京市首批积分落户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这是落实国家户籍制度改革精神及《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的具体举措,将为长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的普通劳动者开辟一条新的落户渠道,有利于增强外来人口的城市融入感、归属感,共享和谐社会发展成果。同时,对于促进北京市人口结构和布局调整,更好地服务贡献较大的外来普通劳动者,满足用人单位多层次人力资源需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积分落户实行年度申报制

  实施积分落户是特大城市推进国家户籍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2014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新型城镇化规划和户籍制度改革意见,明确提出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实行不同规模城市差别化落户政策,把有能力、有意愿并长期在城镇就业和工作的人员逐步转为城镇居民,通过不断创新完善人口服务和管理制度,促进人口的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和社会融合。

  北京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2016年8月,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出台了《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旨在稳妥推进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工作,增强他们的城市融入感和归属感。

  今天发布的《管理细则》紧密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对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要求,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自愿申报、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首都城市人口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注重把握好人口调控目标和落户规模的平衡。

  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局长徐熙介绍, 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审核工作实行年度申报制,分为申报、核查、复查、公示和落户办理五个阶段,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要通过用人单位提交积分落户申请,并登录市人力社保局“北京市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完成注册填报。预计今年第四季度,首批通过积分获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可办理落户手续。

  积分落户“498” 便捷申报全靠它

  据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主任李李介绍,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的核心工作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积分落户“498“,便捷申报全靠它。这里的“498”,分别是指4项资格条件,9个积分指标和8个经办步骤。

  具体来说,4项资格条件是指,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持有《北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无刑事犯罪记录这4个条件才能申报积分落户,4个资格条件缺一不可,否则不能进行申报。

  9个积分指标分别是:合法稳定就业指标、合法稳定住所指标、教育背景指标、职住区域指标、创新创业指标、纳税指标、年龄指标、荣誉表彰指标、守法记录指标。每一项指标都有具体明确的计分标准,例如,合法稳定就业指标是根据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进行计分,每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积3分;教育背景指标是根据申请人所取得的学历学位,可获得相应积分。申请人将9个积分指标的积分累加,得出参与申报的总积分。

  8个经办步骤则是指申请人需经过系统注册、关联单位、积分填报、确认提交、数据比对、查看初核结果、复查及现场审核、发布及公示这8个环节完成申报工作。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审核工作将主要依托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进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登录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的“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专栏”,注册在线申报系统,依次填写9项积分指标,并按照这8个经办步骤逐一操作。

  积分落户与其他现行落户渠道并行实施

  积分落户渠道开通后,原有其他落户渠道是否受影响?

  据了解,积分落户是一条新增的落户渠道,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与其他现行落户渠道并行实施。其他现行落户渠道主要有高校应届毕业生引进、人才引进、亲属投靠和工作调动等,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实施后,其他渠道仍按原有政策执行。

  徐熙局长介绍,北京市积分落户实行“总量控制+自愿申报”,通过“先申请、后划线”的方式,今年的落户分值将在申报工作结束后,根据实际申请人员积分情况,统筹考虑城市承载能力和人口调控目标要求,合理划定分值,确定落户规模。积分达到年度落户分值的申请人经公示无异议的可落户。当年取得积分落户资格,因尚未在京确定落户地址等原因暂未办理落户的,资格予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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