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优目录:乐信分类目录网 » 资讯 » 社会焦点 » 社会关注 » 文章详细

沈阳一女子无力抚养第三个娃 将婴儿扔进枯井

来源:网络推荐 浏览次数:158次 发布时间:2018-01-17

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生下第三个孩子时,在外打工的丈夫还不知道她怀孕。

因为家庭困难,无力抚养刚生产的婴儿,她将自己刚出生的孩子遗弃在了枯井里……

幸运的是,路人发现了枯井中的婴儿,并帮助民警将婴儿从2.5米深的枯井中成功抱出。

2017年2月5日上午11时许,沈阳市民金某经过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路浑河六街宁官回迁楼对面时,听到了枯井里有婴儿的哭声,顺着哭声,金某在枯井里发现了一名婴儿,在报警后帮助警察将婴儿从枯井中抱出。

很快,婴儿的母亲白某归案。1983年出生的她承认了因家庭贫困,无力抚养刚生产的婴儿,所以将自己刚出生的孩子遗弃在枯井里的事实。被救出的婴儿现体征良好。

白某的丈夫沈某表示,其在外打工,白某一人在家抚养孩子,且其不知道白某怀孕。白某妹妹也证实白某家庭贫困。

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法医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白某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沈阳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书证明沈某和白某为弃婴的亲生父母。

白某对自己抛弃孩子的行为表示后悔,并和丈夫申请将孩子带回家抚养。

法院认为,被告人白某将刚出生婴儿遗弃于枯井内,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被告人白某在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白某认罪态度较好,且系初犯,以及考虑到被告人白某现另有两名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且爱人对其行为亦表示谅解,量刑时予以考虑。

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白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相关文章

最新收录

访问链接已失效 广而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