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先生收到的短信。
涉事的营业厅已经关门。
“手机你拿走,话费我来送!不要您掏一分钱,手机、话费免费带回家,真正的零元购机时代来临了!”南京市民孙先生去年10月收到这样一条“零元购机”短信广告。从去年12月到今年8月,孙先生在该运营商位于江宁的一家营业厅连续参加了5次“零元购机”活动。今年8月,问题突然爆发,孙先生身背两万多元债务却维权无门,向扬子晚报消费评审团栏目进行投诉。
初尝甜头
买部手机不要钱,还能赚4千多
孙先生是在2016年10月9日收到这条广告短信的。短信内容显示,某运营商正举办“零元购机”活动,地点在江宁区秣陵街道凤仪街上的一家营业厅。
两个月后,孙先生正好想换新手机,突然想起这条短信。可是,这样的好事真的靠谱吗?
正好孙先生有个朋友王某(化名)在该运营商处工作,想到两人是“发小”,对方肯定不会骗自己,便向对方咨询。王某告诉他,自己和不少同事也参加了这个活动,真的是不要钱就能拿到新手机,而且还能“白赚”到不少话费。
2016年12月,孙先生来到该营业厅办理业务,自主选择的是一部国产手机。营业厅工作人员要他填张“业务受理单”,协议单右下角盖的是该运营商南京分公司的公章,中间盖的是营业厅的公章。协议看上去是运营商官方提供的,右上方还有运营商的协议“序号”。
根据协议,孙先生通过刷信用卡的方式,一次性向该营业厅指定的账户转账8560元。支付记录上,收款人显示为“个体户赵某”,即该营业厅负责人。
虽然这部手机当时的市场价大约为4千元。但协议上清清楚楚地表明:这8560元会分10个月返还到孙先生的银行卡上,每个月返856元。这样算下来,10个月后,孙先生不但白拿一部手机,还能赚到4千多元的话费。
在这之后,孙先生每个月都能准时收到856元的返还款,这让孙先生很高兴。
加大投入
用上老婆身份证,又“拿”了4部手机
尝到甜头后,孙先生又分别于2017年1月1日、5月30日、8月1日、8月21日,在该营业厅参加活动。活动规则除了1月份的那次有点复杂,其余均和第一次大同小异,但根据所选手机的不同,孙先生通过信用卡支付给该营业厅的费用也更多了。
今年5月30日,孙先生选择的是一部三星S8手机,通过信用卡向营业厅一次性支付约1.5万元。协议上注明,这些钱会分12个月返还给他。孙先生说,在办理过程中,营业厅工作人员发现他名下的电话卡数量已经超出规定,不能用他的身份证继续办理电话卡了。但工作人员并没有不让孙先生参加活动,而是“建议”孙先生用妻子的身份证办理电话卡,继续让他参加“零元购机”活动。
随后的8月1日和8月21日,孙先生又在该营业厅分别选了一部苹果7 Plus手机,两次各向营业厅支付15176元。同样,协议注明这些钱分12个月返还。
问题来了
从8月开始,说好的“返还款”没了
孙先生告诉扬子晚报消费评审团记者,从去年12月到今年8月,他在该营业厅5次参加“零元购机”活动,共得5部手机,用自己或妻子的身份证办理过7张电话卡。因为营业厅工作人员说有“考核任务”,参加活动必须办卡。
他说,在今年8月之前,这5部手机所涉及到的费用,都能准时返还。其中,第一部手机的所有费用,到今年8月刚好全部还清。但从今年8月(含)至今,另外四部手机的返还款他一分钱都没拿到!
因为付款给营业厅时用的是信用卡,现在孙先生每月要自己掏钱还4千多元,每个月拿的工资,基本上都用来还信用卡了。
“我日子快过不下去了!”孙先生当着记者的面算了一笔账。这五次活动,他总共支出55928元,得到的五部手机,即便是按照手机厂商的官方指导价格(一般来说,实际购机会便宜几百元),总共价值28900元,营业厅目前总共返还给他11091元,他损失15937元。另外,办理贷款7957元,营业厅只替他还了3716元,还有4241元需要他个人偿还。加起来,孙先生现在实际损失20178元!
记者调查
涉事营业厅已关门,受害者超百人
根据孙先生的投诉,扬子晚报消费评审团记者近日来到位于江宁的这家营业厅,发现已经停止营业。卷帘门紧锁,上面贴着一张没有署名的字条“内部停业整顿,有事电话……”
附近居民告诉记者:今年8月,这个营业厅就关门了,听说是出事了。
孙先生说,他在维权时就遇到一个和自己一样办了5部手机的人。据他了解,参加该活动的大多数人都办过2部以上手机。
在接下来的维权中,孙先生发现参加这种“零元购机”活动的人数超过120人。而该营业厅的负责人赵某是运营商在南京地区的一个“代理商”。赵某在南京有两家营业厅,除了江宁这一家,在侯家桥还有一家,几乎在同一时期,也在对外办理这样的“零元购机”活动。
孙先生告诉记者,这120人中有20-30人就是这家运营商的工作人员。其余人员有不少是这些工作人员的朋友、亲戚、同学等。
除了“零元购机”,在今年8月“出事”前,这两家营业厅还对外举办过“话费充600元送600元”的活动,即市民一次性缴纳给营业厅600元,营业厅分12个月返还给消费者共计1200元话费,每月返还100元。但到今年8月,这一活动的返还款同样停止发放。
运营商:活动与公司无关,已报警
记者近日以“零元购机”参与者的身份,拨打运营商客服,要求公司方面给出一个说法。
一位自称负责“后台处理投诉问题”的工作人员说,该活动是营业厅自主举办的活动,并非运营商公司的官方活动,公司方面会积极督促活动的主办方履行承诺。
记者追问,事情如何处理,损失谁来买单?对方回复说,公司方面已经报警处理,并已将相关材料提交给警方,目前此事正在处理当中。
在记者的再三追问下,该工作人员承认,营业厅负责人赵某是他们公司的“代理商”。
有请大众评审
律师:
客户可直接起诉运营商
对此事件,江苏玖润律师事务所饶奋斌律师分析认为,本事件事实清楚、证据完整,运营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涉事的客户可直接起诉运营商,而不是赵某个人。
饶律师分析说,首先,孙先生等人并不是与赵某个人私下达成的协议,而是在运营商的营业厅与代表运营商的工作人员签署的协议。协议上,盖的运营商的公章。客户的出发点是看中运营商的信誉,认可这样的活动。
此外,从这种“零元购机”的活动开始出现,到问题爆发,时间跨度长达10个月,要说运营商毫不知情不太现实。即便运营商说不是官方活动,而是赵某个人举办的,那么如果这样的活动与运营商的现行制度相冲突,运营商方面为何不制止呢?此外诸如短信广告、协议等也是以运营商的“官方”身份出现的。运营商在十个月内都没有“叫停”,不是内部的管理出了大问题,就是“默认”了这种活动。
即便赵某私下“篡改”协议,那么也是运营商与赵某个人之间的事情。运营商可以起诉赵某个人。但这与孙先生等客户没有关系。如果孙先生等人想采取法律的途径维权,可以直接起诉运营商,要求运营商履行协议,支付相应返还款。
饶律师说,在银行业常有类似案例。比如,一个人去银行存钱,但营业员并没有把钱交给银行,而是自己私吞了。这虽然是营业员个人的错误行为,但客户的损失是由银行来承担。至于营业员的错误,则是银行与营业员之间的事。银行会起诉营业员,对方有可能因职务犯罪坐牢并偿还银行损失,但这不是银行不兑现客户存款的理由。
市民评审员:
消费需理性
“占便宜”前应三思
对此事件,南京市民郑小姐直言,如今电子产品更新换代频繁,不少人一见手机、电脑出新款就想购买“尝鲜”,根本不考虑自己的实际需求。这是一种不理智的消费行为,也会造成资源的浪费。“要那么多手机有什么用呢?更何况活动规则还这么稀奇古怪,买手机居然还要办贷款,听起来就不太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