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种令人哭笑不得的“奇葩证明”让人苦不堪言,跑了不少“冤枉路”。11月20日,就读于某校的初中生小张,被学校要求开具“我与我家亲属之间关系”的奇葩证明。当地警方霸气“怼”学校称,按照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已不再出具此类证明,若再让群众往返跑路,将通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新闻媒体。
户口册不能证明小张与他家的亲属关系?
11月16日,远在外地就学小张被学校告知,需要开具“我与我家亲属之间关系”的奇葩证明。小张来到了户籍所在村委会开具了证明“我奶奶是我奶奶”、“我爸是我爸”等家庭证明。交到学校后,校方不认可,要求必须出具派出所开具的证明,没办法小张又二次返回户口所在地。11月20日,当小张来到云南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茨营派出所说明原由后,值班民警核实,小张家户口册上一共5人,户主为小张的奶奶,还有其父母等其他成员。其持有的公民户口薄可证明小张与其亲属之间的身份,且证件合法有效。
“公安机关已不再出具此类证明,若再让群众往返跑路,将通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新闻媒体。”按照2016年9月1日,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文件,其中户口簿及身份证能证明公民信息不能再开具相关证明。但小张就读学校不承认户口簿信息,还让其来回奔波,在此,茨营派出所为方便群众办事,特开具“不予出具证明告知书”,告知学校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的原因和依据,并要求学校不要再让群众往返跑路。
警方提醒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1、居民身份证从15位升至18位后,原号码不变,需要证明是同一人的
解释:居民身份证15位升18位,第18位是校验码,采用11进制,其中第11个数(即10)用“”表示,其由固定公式算出,相关单位可登录互联网自行查询核对,无需公安机关出具证明。
2、因非公安机关原因将姓名填错,如:银行存单、保险单、学校、单位等档案中姓名同音不同字,需要证明是同一人的
解释:造成错误的责任主体不是公安派出所,而且派出所也不知情,所以不应出具证明。公民应当到公证机关,由公证机关来公证证明。
3、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损坏,需要乘机、取款、报名、考试等,需出具居民身份证明的
解释: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损坏,公民可以在市(县、区)局身份证办证中心补办身份证,同时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2个工作日即可领取)。公安机关在办理补办身份证上没有附加条件,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4、持有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等合法证件,要求派出所出具身份信息证明的
解释: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是公安机关为公民发放的法定身份证件,派出所无需再出具身份信息证明。
5、偿还能力证明
解释:居民是否具有偿还能力,不在公安派出所掌握情况之内,派出所属不知情,因此不予出具证明。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
6、生存(健在)、死亡证明
解释:确定公民生存、死亡是卫生防疫部门的责任,应由卫生防疫部门负责确定。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7、亲属关系证明
解释:家庭成员在户口登记以外的亲属关系,不在派出所掌握的范围之内,派出所属不知情,因此不予出具证明。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
8、婚姻状况证明
解释:民政部门是婚姻的登记机关,婚姻状况属于民政部门的责任范畴,公民应到民政部门开取证明。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9、居民身份证丢失证明
解释:公安机关对丢失居民身份证的补办没有附加任何条件,丢失即刻给予办理,同时可办理临时身份证。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10、家庭收入状况证明
解释:家庭收入情况不属于派出所工作业务范畴,派出所属不知情,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11、实际居住地证明
解释:派出所负责户口登记,是否实际居住派出所属于不知情,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应到实际居住地社区(村)委员会出具证明即可。
12、人员失踪证明
解释:宣告公民失踪是人民法院受案范畴,不是派出所的责任范畴,派出所无权证明人员是否失踪,应向人民法院申请出具证明。
13、保险事故证明
解释:保险公司内部有专人负责事故现场勘查,公安派出所无法对现场损失作出核定,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14、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解释: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到公安派出所给予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出具。
15、各类证件、印章的丢失证明
解释:公民因各类证件、印章丢失到派出所登记备案的,派出所给予出具报案登记证明,只证明该人曾报过案登记,至于是否丢失派出所不知情,因此,不予出具证明。
16、非组织行为索取现实表现证明
解释:现实表现证明属于政审范畴,应由组织出面了解,个人索取属于非组织行为,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17、房产情况证明
解释:公民房产情况不在公安机关业务范畴之内,派出所属于不知情,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应到责任单位房产部门或公证机关索取证明。
18、本人持招工单位调查表,让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证明的
解释:任何劳动者都依法享有平等的就业和选择就业的权利。让就业者本人到派出所政审,是对就业者一种歧视,是违法的。确因工作需要应由组织出面进行外调。因此,派出所对个人持调查表的不予出具证明。
取消的六类证明
未落户证明;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除外);健在证明;实际居住地证明;同一人身份认定证明;除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外,其他户口登记项目信息变更更正证明。
解释:非正常死亡证明由医院出具;如果居民因户口簿、身份证遗失或者记载信息与公民实际情况不一致,而无法证明怎么办?这样的情况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派出所同样将不予受理,申请人应该按照规定及时补办申领证件或者办理证件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