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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限酬令又双叒叕来了,天价片酬真的能被管住?

来源:网络推荐 浏览次数:235次 发布时间:2017-09-22

电视剧限酬令又来了,可是明星的“天价片酬”真的能被管住么?


针对电视剧演员天价片酬等乱象,今日,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联合发布《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


《意见》指出,影视制作机构要把演员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范围内,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能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


电视剧明星片酬过高的问题已被诟病许久。曾有业内人士公开表示,2016年,一二线演员的片酬增长了近250%,一部成本3亿元的电视剧,明星就能拿走2亿元片酬,制作成本少得可怜。以《如懿传》为例,制作方为请周迅和霍建华两位开出1.5亿元的天价。


明星天价片酬这个问题并不是第一次有人要管。


早在2016年8月,广电总局就发布通报,要求行业协会联合大型影视公司抓紧制订抵制“天价”片酬的行业自律公约,遏制“天价片酬”和明星炫富等问题,同时提出各级电视播出机构在电视剧购播过程中不得指定演员,在电视剧宣传工作中不得对明星进行过度炒作。


同时,央视新闻也对明星“天价片酬”事件做了报道,点名批评了国内片酬过高的明星。就在本次《意见》下发的几天前,五部委也发布了《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其中天价片酬等问题成为重点关注对象。


尽管经历了多次“批评关注”,但明星天价片酬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一方面,限制片酬的规定意见一出,明星可以有多种方式绕过“片酬”的方式,来拿属于他们的高额“薪水”。一种比较简单的方式,演员可以通过开不同的银行账户来绕过限制令。另一种方式就是采取入股的方式。比如,演员让经纪人持股参与制作,虽然片酬变低了,但仍可以分到制作费;或者明星直接持股制作公司,注入一些业绩,而后可转手卖出10余倍估值,躺着也能赚钱,这样的例子在影视圈已并不少见。


另一方面,造成天价片酬现象的根本原因是电视圈存在着严重的供需不平衡,而非演员太“贪婪”。一般电视剧是“未拍先买”,因此在预购阶段,强大的明星阵容更获得关注,除了电视台外,各大视频网站也更乐意一掷千金购买有明星压阵的电视剧版权,来进行烧钱大战。这就造成了电视剧严重依赖大牌明星的现象发生。


而在中国,大牌明星、小鲜肉的数量极为有限。明星们供不应求,片方不得不开出高价的片酬争抢资源。而在过度追求明星的情况下,小成本的作品和未成名演员难有出头之日,演员结构出现问题,行业陷入恶性循环。


限制天价片酬的出发点是好的,希望演员们少拿点钱,让制作方有更多的资源拍出质量更优的电视剧,但是“限薪令”真的能取得好的效果么?省下来的钱真的能投入到制作当中么?未成名的新星真的会有成长的机会么?


在此之前,品牌商、购片方不如先坐下来冷静冷静。


《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全文如下:


 各会员单位、影视制作机构和广大电视剧网络剧从业人员:




 随着我国影视行业的不断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创作播出了一批优秀影视作品,但也出现少数演员不合理高片酬现象,导致影视剧制作成本结构不合理,收入分配比例失衡,影响影视剧整体质量的提升。为贯彻落实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和全国电视剧工作座谈会有关精神,引导制作企业合理安排电视剧投入成本结构,优化片酬分配机制,弘扬“戏比天大”的职业精神,形成良好行业风气,推动影视行业投入与产出的良性循环,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通知如下:


一、各会员单位及影视制作机构要把演员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范围内,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不低于总片酬的30%。


 二、如果出现全部演员总片酬超过制作总成本40%的情况,制作机构需向所属协会(中广联制片委员会、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或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及中广联演员委员会进行备案并说明情况。


三、各会员单位、影视制作机构及广大电视剧网络剧从业人员要把德艺双馨作为职业理想和目标追求,自觉抵制不合理高片酬等不良行业风气。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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