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下属的正处级直属机构,地处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西路4199号,下设9个科级机构,同时负责全市六区、四(县)一市及22个机动车登记服务站、13个机动车检测站的车驾管业务指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承担全市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工作任务。具体任务职责是:
1、负责机动车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机动车登记工作,办理机动车的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2、负责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组织进行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人的考试,办理核发证件、换证、补证、注销执照和转籍异动等手续;驾驶人违章肇事档案记录、扣证期间的执照保管和恢复驾驶工作申请报告的审核、承办。
3、负责对全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的监督和业务指导。
4、负责对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
5、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的审核,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接收机动车驾驶人提交的身体条件证明。
6、负责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档案的管理,统计上报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的相关数据,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车辆管理资料。
7、负责指导、监督区、县(市)车管分所的车管工作,培训车管民警。